2月25日,因为医院要安排一名男重症患者与一名女患者邻床,南京口腔医院的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被女患者父母打伤。受伤女护士陈星羽脊髓损伤、心包胸腔积液,在经过超过一周的治疗之后,仍处于双下肢瘫痪状态。该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就此事件呼吁立法保护医务人员。
而就在前天,广东潮州发生了一起患者家属押解医生游行事件,原因是前晚患者因急性酒精中毒被收治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患者家属纠集了100多人,将前晚值班医生押解游行了半小时之久。
同样是在近日,上海长征医院医生“扛盾接诊”的照片又在微博上被迅速转发。虽然事后查明这只是一起医生私下玩笑摆拍事件,但仍然有网友给出了“好笑又心酸”这样的评论。
如何让中国医护人员免受暴力伤害?除了建立相关立法、完善机制,保护医务工作者还应从哪些方面抓起?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表示,上海医生“扛盾接诊”的行为,实际上传达了一种医患互不信任的消极情绪。目前社会上很多人都抱有“所有责任都是医院的责任”这样的想法。每当患者方面的利益、愿望得不到满足,他们就认为医院负有全部责任,并会带有一种“讨债”心理,认为要么得让自己得到赔偿,要么就得让对方也蒙受损失。而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攻击行为,则是在失去理智后这种心理的极端化表现之一。
王一方认为,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除了医患关系过于紧张和缺乏互信机制,主要还是源于目前中国社会里普遍存在的一种民粹主义,或者说平民主义意识。这种民粹主义意识被套用到医患关系上,就形成了“患者都是弱势群体”“患者都受到医院方压制”“医院都负有主要,甚至全部责任”这样的观念。“没有成功救治患者,或没有给予最优医疗条件,就等于伤害患者。”大众首先必须要在思维模式上摆脱这种逻辑谬误。
另外,王一方补充,由于医患双方都没有化解矛盾的心胸与诚意,导致分歧不断激化、升级,而此时第三方调解就显得至关重要。然而公安部门的介入总是太迟,更严重的是,民粹主义观念在一些公安部门也已根深蒂固,同样认为医患纠纷主要责任一定在医方;患者是弱者,打一打、闹一闹,发泄一下情绪,没必要过早制止而惹火上身。这些观念无疑是没有认识到患者的伤医行为本身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破坏公共秩序、妨害其他公民正当就医权,这种认识也再次返还到患者方,使得患方以为自己的行径是合理的、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在某种意义上公安部门的不作为、不予以强制力干涉,助长了病患闹事的气焰。
王一方说,当前防止恶性伤医案件,一定要明确属地公安机关的责任,建立快速介入、快速研判的机制,把各种作恶的念头震慑、控制在萌芽状态。公安部门应该成为震慑力和执法力的代表,如果必要则必须追究闹事者刑事责任,不能让肇事诱因和其他辅助、次要因素成为其脱罪理由。如果医疗场所发生恶性伤医事件,应被视为当地公安机构缺乏震慑力、执法力的表现,是一种失职。对这种失职进行责任追究,也是解决此类问题不可或缺的手段。
王一方提出,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决定了人民群众就诊权利的高低,维护前者就等同于保护后者。而病患方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也更应尊重和信任医方,摒弃民粹主义思想,理解疾病和死亡都是概率事件,医疗只能降低此概率,并不能去除。医护人员也必须明白医患纠纷中的民粹主义思想有一部分也是由医方的冷漠、傲慢所致。态度亲切、不贪婪、诊断仔细,是医方职责所在。而公安部门则更是要加强制定快速反应预案、不因民众情绪而模糊法律标准、妥善防治和疏导偏激行为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