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6日,没人能够料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发生在印度洋的强烈地震及其所引发的海啸所带来的严重灾难,已造成十数万人死亡和难以计数的经济损失,并且给受灾地区那些幸运生还但丧失家园的人民带来了生计上的巨大困难。
海啸灾难发生之后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 “自然灾难是不分国界的”。国际社会对东南亚地区的这一突发灾难做出了积极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仅是对包括此次印度洋海啸灾难救援在内的历次国际灾难援助努力的一种描述,更是道出了一种价值取向。
据报道,各国政府是这次印度洋海啸国际援助的主体。在各国政府之外,联合国以及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官方和非官方机构像以往一样也参与到此次东南亚地震海啸的灾后救援中。根据路透基金会的一个有关紧急人道主义救援的网站上提供的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1日,有包括安泽国际、国际助残、无国界医生、世界宣明会、救助儿童会、乐施会等在内的52家人道主义组织投入到了受灾地区的紧急救援中。他们的工作从发放食物、毛毯、蚊帐,到修建临时居所、净化饮水,到派遣医疗救护人员等等各方面,不一而足。这些机构中很多在受灾地区当地一直就有项目和合作伙伴。
不在这一统计名单当中的全球绿色资助基金(GGF),其本身的工作并不与救灾直接相关,而是通过数额相对较小的资助来增强从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草根NGO的能力。针对这次海啸灾难,GGF也通过为每笔救灾资金匹配5000美元资助的方法鼓励更多的美国机构和个人捐助者为受灾地区捐款。GGF在斯里兰卡和印尼苏门答腊地区的当地合作伙伴将直接使用这些资金为当地受灾人民提供救灾物资并实施灾后重建。
媒体上近来频频出现“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人道主义援助力量之一” 这样的提法。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对受灾国家承诺价值5亿2千万人民币的援助,据说这也是迄今中国最大规模的对外救援行动。与之相比,中国国内非政府组织作为正在成长中的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力量,在这次突发灾难的回应过程中有怎样的作为呢?
截至1月6日,地震/海啸发生已十余天,我们从相关媒体和政府部门了解到的大多只是有关国内企业和个人积极捐款的消息,而鲜见国内民间团体、尤其是草根NGO的行动。笔者上网访问了几家较有影响力的草根NGO的网站,还未见在首页或新闻动态栏中有相关机构本身以任何形式参与的活动报道。
诚然,国内NGO中专业从事救灾的并不多,其中纯民间的就更是寥寥无几。但何以中国NGO作为一个整体在此件事情上的反应如此缓慢或微弱?
首先必须承认,国内大多数NGO、尤其是草根NGO尚不具备合法的筹款——接受捐赠的渠道。民政部在新年的第一天发出的《关于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就规定“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和各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接受捐赠。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赠款要如数移交至当地的红十字会、慈善会或民政部门。”在这一突发紧急事件中,政府部门并没有改变以往一贯的对筹款渠道这一重要资源的垄断1。
其次还要看到,国内大多数NGO的运作仍是以项目为基础,资源与项目紧密联系,在应对这种突发事件时较难获得所需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同时,是否也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国内大多数NGO在与国外发生关联时可能还将自己定位为“受助者”的角色?《新京报》在12月30日的一篇名为“中国慈善组织应有国际视野”的社论中,提出了中国内地的慈善组织“缺乏跨国性的慈善行为”。文章中分析了中国慈善组织能力方面的欠缺,也提到了意识上的不足。尽管那篇文章所提的“慈善组织”只是国内NGO中的一个类别,但笔者个人认为,这种意识上的不足在国内NGO中可能是具有普遍性的。
对比中国NGO在2003年面对非典这一公共卫生危机时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见《中国发展简报》中文刊总第十五期),我们现在还未看到可以与当时相比的或相近的作为。假设中国在这次海啸灾难中也有受灾地区,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内的NGO会有与现在不同的作为。那么,两相比较下的差别是否就产生于国内NGO“对外”时的心态呢?
“守望相助”这个成语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在非典时期这种提法得以“复兴”。作为中国NGO,除了在国内能够遵循此道,履行这部分社会责任,是否也能在国际上承担作为“全球公民”的“守望相助”的责任呢?
注释:
1.同样作为政府机构的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在其网站上提供了多达59家的不同NGO接受捐赠的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