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父亲节为上不了户口的孩子筹集罚款”,这是才过去不久的父亲节那天,一对已分手的青年男女沈博伦和吴霞在“追梦网”上发起的令人咋舌的众筹贴,为自己在父亲节那天刚刚降生的女儿筹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在预料之中的是,这个项目在上线16小时后就被网站下架了,他们便把众筹转移到了自己的微信平台。众筹还在继续,这种看似行为艺术的方式也引起了争议。人们纷纷用普世道德来审判这位“始乱终弃”的父亲,而把同情的目光投向了这位未婚妈妈。
未婚妈妈叫吴霞,32岁,在美国读书工作9年后归国创业。在2013年底,她遇到了比自己小6岁的沈博伦,两人开始恋爱,并决定在不结婚的情况下要个孩子。始料未及的是,在吴霞怀孕不久后,他们就遭遇了感情的变故。即便两人共同作出了分手的决定,他们也从未动摇过把孩子生下来的念头。
孩子的出生让他们意识到,不在契约内降生的孩子,面临的是4万元“社会抚养费”的罚款和繁冗的上户口流程。他们认为,非婚生子女不能上户口并不合理,它将生育与婚姻绑定在一起,剥夺了现代人的基本权利。
两人本可以选择看似更为简单的假结婚的方式,来逃避制度,可他们却选择了挑战这个制度。而这个众筹行为,就像是他们的反抗宣言。众筹真正的目的也并不在于筹款,而更多是以“每人限捐10元”的方式扩散出去,在公共空间引起对“非婚生育”制度问题的讨论。
意识先行,制度跟不上——这种背景让他们的行为显得惊世骇俗。
众筹发起后的一个多月里,父亲沈博伦以抵抗的姿态走进公众视野,出现在各种媒体前,也招来更多的非议。在公众的审判和指责中,母亲吴霞则成了一个沉默的“受害者”。而被公众所忽略的,是她作为一名女性的主体意识。事实上,在她看来,对她造成伤害的也并非沈博伦,而是社会制度对女性生育权的剥夺,以及社会意识对未婚妈妈的偏见。
书评周刊专访了吴霞,请她从女性经验和公民权利的视角,谈谈非婚生育问题。
对话吴霞:
女性的生育权常年被社会漠视
采写 | 伍勤
新京报:你为什么选择未婚生子?
吴霞:我们从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想要结婚,沈博伦是坚决反抗所有制度的,他的态度是,真正的感情不应该是靠制度或道德去约束的,而应该是发自人的内心的、靠人的自觉。我也不那么在乎那一张纸。但我们又很想有一个孩子,于是我们在一起不久后就开始准备要这个孩子。但那时也没有预想到之后的情感破裂,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有随时会分手的心理准备,只能说没想到会这么快吧。在怀孕后我们的感情经历了一些波折,然后我们共同决定分开,但从未想过不要这个孩子。
我当然并不是主动选择做未婚妈妈的,但是发生过这些事后,我依然觉得这是个可行的选择,我现在也具备能力和条件来承担,所以这应该算是个深思熟虑的决定。
新京报:作为女性,怀孕这件事有没有让你对选择要不要离开一段关系更艰难?
吴霞:其实从情感上来讲,我当时怀孕时情感需求确实在增多,也有孕激素的作用,所以也有挺多情绪上的不稳定。但我的理智,或许还有潜意识中作为一名独立女性的意志告诉我,我不应该在怀孕状态中做出正常情况下不会做的决定。甚至因为怀孕,我更坚定必须要离开这段不好的关系。有了孩子,就觉得更需要对自己负责。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婚姻制度,你觉得它在目前看来是保护怀孕女性的制度吗?比如如果你们两人在婚姻内,你在怀孕过程中的情绪和精神状态是不是会更好。
吴霞:大家似乎有这样的预设:一个怀孕中的妇女是需要被保护的。对于像我和沈博伦的关系和状态来说,这样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法律本身保护的是在婚姻关系中相对弱势的那一方,而且主要是在经济层面上。在社会中,一般来说婚姻中的弱势方是女性,所以看起来婚姻制度好像是更保护女性的。而对于我和沈博伦来说,我的经济状况一直比他好,我并不是需要被保护的一方。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们没有结婚,我对孩子是拥有绝对主动权,反倒是他是弱势的一方,因为我可以随时剥夺他的抚养权。
沈博伦与宝宝
新京报:没有婚姻的约束,父亲角色是不是会比较容易缺席?
吴霞:有婚姻的约束,父亲的角色也经常是缺席的。在中国家庭对孩子的抚养过程中,母亲占了绝对的主导角色,这是社会普遍的意识造成的,社会对父亲在孩子身上付出的期待远远低于对社会母亲的期待,所以很多时候是父亲是被家庭和社会意识“剥夺了”他抚养孩子的权利。
在这一点上,我和沈博伦的观点完全一致,一个父亲愿意为孩子付出多少,完全要靠他的自觉性的。这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法律只能解决经济问题(抚养费等),甚至连抚养费问题在法律上强制执行的力度都是有限的。
沈博伦是自由职业者,他实际上在时间上和情感上的付出是比大部分人多的。我们在孩子出生前定了一个“照顾孩子的时间分配”契约,但后来也并没有按照那个契约执行,因为实际上沈博伦付出的时间比契约上规定的时间还要多。
新京报:若两人日后的生活状态发生变化,在关系不具备法律和制度上的正当性、只靠个人情感自发性来维系的情况下,对你而言,是不是会有“难以保证孩子父亲持续付出”的风险?
吴霞:这也是我对他比公众对他有信心的地方。但是即便他日后不管孩子,我在经济上也可以、并愿意独自抚养孩子。其实我在几年前(25、26岁时)就有过做单亲妈妈的想法,所以我从不认为这种可能性是不能接受或是可怕的。
新京报:在沈博伦父亲的角色并未缺席的情况下,你认同自己是“单亲妈妈”么?
吴霞:其实我一直在强调我是“未婚妈妈”,因为“单亲妈妈”其实还包括离婚的情况,还有是主要抚养孩子的个体。所以,我应该不是大家刻板印象众的“单亲妈妈”。
新京报:在未婚生子这件事中,公众舆论似乎是偏向你的,你怎么看待这些舆论?
吴霞:社会舆论确实是更偏向我的。但实际上我非常不喜欢那些同情的舆论。大家并没有认真读我们写的东西,很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个男的不负责任,抛弃了这个女的”。但事实上是我们共同决定分手,只是分手的时机超出了大家可以理解的范畴——在我怀孕的时候。而我也不希望,因为怀孕这件事,就把我束缚在这段关系里。
新京报:在这件事中,沈博伦的抵抗姿态看起来一直很强硬,但作为女性,你体会到的制度上的压迫和伤害和他的经验比起来有什么差别?
吴霞:我体会到的压迫和伤害应该更深刻吧。我觉得这件事中对我造成的最大伤害就是大家对一个未婚妈妈的看法。社会对女性的预期是:当你到了一定年龄,如果没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那么你做的一切被大家尊敬的事情都可以被忽略不计。似乎作为女性,一辈子的价值只以你的婚姻为评判标准,年龄再大一些就是以你的孩子的成就,而不是以女性的个体成就为标准来评判她。而社会是不会这样评判男性的。
我从小是我爸妈眼里特别优秀的孩子,成绩好,工作上也一直很顺遂,但只因为这件事,他们好像就把我否定了。他们已经是很开明的家长了,但是还是会表达出这样的意思,会觉得在朋友面前丢脸,这种直接通过我父母施加在我身上的社会审判,对我的伤害是非常深的。
新京报:那么你们的抵抗有什么差别吗?
吴霞:我和沈博伦抵抗的东西大概不同。他更多的是在理论层面抵抗,是他对制度的思考,而对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是影响我的生活的。在这个制度下,整个流程对于未婚妈妈来说都是二次伤害,你在流程中接触到的每个人都会用不理解或是同情的目光看待你,不管是情感上,还是牵扯的精力,都额外的增加了很多负担。倘若是对找不到孩子父亲的未婚妈妈来说,这个流程几乎让孩子很难成为她们的合法子女。我知道它会影响和我在相同处境下的其他人,所以我非常坚定地想要把这件事推到公共空间来讨论。
新京报:你为什么认为非婚生子女不应该接受罚款?为什么选择把这件事向公共空间推进?
吴霞:因为我们认为生育权不应该跟婚姻绑在一起,这个制度是不合理的。
很多人也质疑我们为什么不假结婚,然后生下孩子后离婚,但我们都不想用谎言来对付一种错误的制度。
新京报:你觉得从“罚款”更名为“社会抚养费”,是一种潜在的社会进步吗?至少好像在名称上让这件事情不具有违法性质了。
吴霞: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我觉得更像是一种掩饰,是政策制定中想要弱化这种“惩罚”的印象。而且改叫“社会抚养费”后,公众对这个事情更陌生了。
新京报:非婚生子合法化在中国会对女性的权益带来什么样的帮助?
吴霞:我认为在中国,至少有两个群体的女性是有这样的需求的。一个是高知识水平、经济独立的女性。政府主导“让女性回归家庭”的舆论导向,例如媒体塑造出的“剩女”这个词,让很多高知女性陷入到了不幸的婚姻之中。经济独立且不愿进入婚姻的女性,可能有人工授精、独自养育孩子的需求,但在中国是无法实现的,她们的生育权也一直在被漠视。在中国,她们需要有结婚证明和伴侣不能生育的证明,才能接受人工授精。这是我最大的感受——与其逼我们都进入不幸的婚姻,为什么不给我们自由选择家庭模式的权利?这又回归到那个问题,生育不该和婚姻捆绑在一起。
另外一个群体是低收入群体中的未婚妈妈。因为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通过接触律师,我也对未婚妈妈现状有了一些更宏观的了解。对于底层的未婚妈妈而言,这笔罚款对她们来说是很困难的,甚至流程都很艰难,因为她们中的很多人找不到孩子的父亲。所以我觉得应该让这件事情在制度上更透明也更简单。
新京报:那你怎么看待非婚生子合法化有可能造成的未成年妈妈增多,婚外情便利化,代孕产业化等潜在问题?
吴霞:每种情况可能都不太相同,但我想,当这些群体走出灰色地带、进入程序中,法律就更好监控了,比如代孕产业。对于未成年少女来说,西方未成年少女生育可能是未婚妈妈中很庞大的群体,因为“堕胎”从宗教和伦理上看都是不那么被认可的选择,再加上西方有很好的社会福利体系。但中国的未成年少女怀孕一般会选择堕胎,堕胎率在中国是非常高的。我觉得,未婚生育合法化对于未成年少女这一群体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可以从性教育上弥补。婚外情生育倒是有可能被助长吧。
新京报:你怎么看女性决定自己生育的权利?比如对堕胎或妊娠的选择,是否应该掌握在女性自己手中?
吴霞: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之前我和沈博伦讨论时,他提出,“生育权完全交给女性来决定这样合理吗?”当然如果是在一个男女绝对平等的社会环境中,他的思考是有价值的。现在全世界范围内基本还是男权社会,在男权社会下,如果妇女没有决定自己生育的权利,就容易沦为家庭的附属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女性绝对应该要掌控自己的生育权。
新京报:目前看来似乎是国家在垄断女性的生育权,但是如果没有国家制度约束(对种种生育政策的开放),在根深蒂固的男权社会中,女性的生育权是否会落入男性手中?
吴霞:这倒是有可能的,潜在风险肯定是有的。但是不能因为这种风险而放弃争取权益。
新京报:也许有人会质疑,养一个孩子并没有你们事前在一种理想主义情况下做决定时那么简单?
吴霞:其实养一个孩子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我觉得现在中国人把养孩子塑造成了一件特别复杂的事,大家都在过度消费。我在母婴商品网站上看到能给孕妇和婴儿买的东西被吓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这些东西不也一样过的,大家真的需要这些东西吗?本来很自然很简单的事情,被消费主义无限放大,把婴儿变得无限矜贵,把养孩子变得无限复杂。
可能我们以后对未来的规划都会因为这个孩子做一些改变,但这应该也没太大男性/女性之间的差异,只要你希望你自己高频次的出现在孩子的生命里,都会愿意为孩子做一些规划上的改变。
新京报:在这件事情中,大家似乎都在质疑你们把孩子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吴霞:是的。但我们觉得如果我们能推动社会增加一些对这种事情的包容度,就是为这个孩子的未来争取到更宽松的社会环境。因为她长大后也许也会因为自己非婚生的状态而遭到歧视,而这不是她的问题,是社会环境的问题,社会意识需要被挑战。
新京报:所以你认为社会应该对多元家庭有更高的包容度?
吴霞:是的。目前社会意识对所谓“完整家庭”的追求是很粗暴的,大家似乎并不关心“完整家庭”背后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相爱的夫妻也可能创造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在我们的情况中,我们觉得对孩子最负责的是我们两个对待她的心态,是否做好了抚养她的准备,是否可以给她足够的爱,而并不是我们需要在一起。
新京报:你们的意识是否太超前于制度了?我国短时间内可能实现非婚生子合法化吗?
吴霞:其实现在政策上已经开始松动了。有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取消罚款了,也有相关提案提交到人民代表大会了。但是在北京,因为人口限制问题,可能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实行。
新京报:到目前为止,似乎很多人质疑你们在炒作,你们的这项活动到目前为止引起的讨论令人满意吗?
吴霞:我们开始做这件事就是想引起公众的讨论,让大家开始关注这个议题,当然能筹到钱就更好了。其实发起众筹之前我从没有想过会被质疑“炒作”,沈博伦是做艺术项目的,他可能有想到过这种风险。有朋友开玩笑说,这是沈博伦做艺术以来“最火的一个项目”了。但对他来说也挺无奈的,对公民权利的关注本来就是他意识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到目前为止,可能只有10%高质量的讨论,另外的90%都是基于刻板印象的审判。不过,即便这90%也是有价值的吧,他们的攻击说明这件事冲击到社会主流意识了。
新京报:这种进入公共空间的方式会不会形成某种舆论导向——你们在倡导“未婚生育”?
吴霞:我们并不是提倡更多的人未婚生育、做未婚妈妈,我们只是觉得这种生活方式应该成为一种不被社会歧视的选择而已。但是否要做这样的选择,要基于自己独立、理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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