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的爱上这野味了”。一位据说来自香港钟表家族的二代,在微博上晒了广西之行的炫耀合影。新年伊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并迅速发酵。
早已度过需要狩猎为生的远古时代,文明进展到今天了,还有人选择猎杀或食用野生动物来炫耀存在,实在让人唏嘘。我总怀疑在社交网络上,存活着那么一类从未真正融入之人,他们对周遭的钝感远超敏感,从不知恰当为何物。
1、穿山甲成为全球非法交易量最大的哺乳动物,拜谁所赐?
由于不加节制的利用及非法贸易的威胁,全球的穿山甲已接近灭绝,它们被视为最受走私侵害的哺乳动物。根据最新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物种红色目录,全球8种穿山甲均被列入濒危级别以上,其中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被列为极危,离灭绝仅一步之遥。这一系列惊人数据的背后到底是什么让穿山甲这个二级保护动物屡遭屠杀,甚至要人为千方百计地非法走私入境?
根据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的报告,2007~2016年,中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走私案件,其中活体2405只,死体11419只。
说来话长,但归结为一个字——吃
穿山甲的肉除了可以当野味吃,因为能钻山打洞,穿山甲的鳞甲被认为具有“疏通淤结”的作用,不少人认为其能治疗诸如痈疽疮肿、月经停闭、乳汁不通等需要“通”的疾病。甚至还有传言还因为可以“壮阳”。
从不少典籍中,也能发现关于穿山甲鳞片药用的记载(然而没有科学研究证明穿山甲的鳞片有这些“奇效”)
《别录》:主五邪惊啼悲伤,烧之作灰,以酒或水和方寸匕,疗蚁瘘。
《药性论》:治山瘴疟。恶疮,烧敷之。
《日华子本草》:治小儿惊邪,痔漏、恶疮、疥癣。
《滇南本草》:治疥癞痈毒,破气行血,胸膈膨胀逆气,治膀胱疝气疼痛。
《纲目》:除痰疟寒热,风痹强直疼痛,通经脉,下乳汁,消痈肿,排脓血,通窍杀虫。
《本草再新》:搜风去湿,解热败毒。
从2000年开始,有超过100万只穿山甲被非法贩卖,其中,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是穿山甲的消费大户。
穿山甲本来生活在亚热带的落叶森林,白天藏在自己的洞里,晚上出来觅食,昼伏夜出。它们是哺乳动物中唯一有鳞片的。这种鳞如刀片,没有猛兽咬得动它,但它不知道人多厉害,一麻袋就卷走了。
这层看似坚不可摧的铠甲,在人类的欲望面前,全是软肋。
人类有多爱吃“野味”,就有多少野生动物遭了殃
人类有多爱吃“野味”,就有多少野生动物遭了殃
2、人类有多爱吃“野味”,就有多少野生动物遭了殃
一部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人类饮食史。
现如今,人道主义精神泛及动物的做法,虽已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的认同,但是人类好像觉得生活过于乏味了,如果不生点变数的话,总觉得欲望无法餍足,所以势必要为自己提供一些发泄方式——我们的远祖选择打猎满足这种冲动,以此供食客大快朵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因为遭受人类的杀戮而濒临灭绝,人欲望越来越膨胀,这种欲望,正如虚荣,是永难满足的。这种欲望的迷恋随着对权力的体验而与日俱增,而且不论这权力是大的,还是小到微不足道。除了穿山甲,还有不少“野味”和中药材都无情地指向野生动物:
犀角
犀角即犀牛角,俗称的亚洲角,小的一二斤,大的十几斤重,犀角为珍贵的中药材和雕刻原料。资料显示,犀角具有清热,凉血,定惊,解毒等作用。虽然犀牛我国自古就有,但是因为种种缘故,已经在20世纪二十年代在我国灭绝了 ,目前属于濒危野生动物。1993年,卫生部取消了犀牛角的药用标准,并从1993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删除了犀牛角的内容。2016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仍然规定,人工养殖的犀牛角、虎骨等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禁止入药。
麝 香
麝香为雄麝的肚脐和生殖器之间的腺囊的分泌物,干燥后呈颗粒状或块状,有特殊的香气,有苦味,可制成香料,也可以入药,是中枢神经兴奋剂,外用能镇痛、消肿。但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卫生部药政局和中国药材公司联合多机构开发出人工麝香。目前我国共有760家企业生产销售含麝香的中成药433种,其中431种已完全用人工麝香替代。据测算,人工麝香启用后,相当于少猎杀2600万头天然麝。
熊胆
熊胆,为熊科动物黑熊或棕熊的胆囊。中医等亚洲传统医学认为熊胆汁有清热解毒、平肝明目、杀虫止血的功效。因此,亚洲各国都有延续数千年的杀熊取胆的传统。亚洲黑熊因为人们对其胆囊的需求而被捕杀的历史已经有数千年了,人们为了区区3盎司重的熊胆,就到野外捕杀黑熊。亚洲黑熊已被列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也即被列为最濒危的物种之一。
出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羚羊角、牛黄、虎骨等等,有些即便是实现了人工养殖,但是对于商业利益不断冲击人类意识头脑的今天,我猜想被欲望、权利和利益控制的人,他们不会发现自己最终不过是装着血肉的皮囊,再用些骨头把一切支撑起来,没有一点精神内核。
3、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放弃自己的利益?
谈起野生动物保护,我们喜欢说人和野生动物要共享生存空间。但我觉得共享的前提一定得是人类如何真正摆正观念、如何在多大程度上放弃利益。不然本来全是人的因素造成的问题,何谈共享?
网络的力量总是蓬勃而短暂的。热点事件的发酵总是如一阵浪潮涌来,也如退潮一般散去。纠缠如毒蛇,执著如冤鬼。激烈得快的,也平和的快。很多时候,我们都忘了持续地吸取教训。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尤其是,作为一些“远古生物”,熬过了那么多艰难岁月,结果却难以逃脱人类的非法捕杀和栖息地破坏带来的影响,活生生的被推到了灭绝的边缘!如果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这些充满时代印记的家伙以后恐怕只能成为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