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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疫情重压下,禁食野味立法是否迎来转机?

专家称吃竹鼠或穿山甲可能是冠状病毒传播给人的来源。图片来源:Alamy

 

2020,中国人度过了一个不寻常的春节。春节前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nCoV)肆虐全国,迄今已感染超过两万人,死亡人数近五百,并仍不断上升。

 

由于早期多个病例都与紧邻武汉汉口火车站的华南海鲜市场相关,这里的野生动物交易引发关注。尽管也有研究认为华南海鲜市场或许并非病毒源头,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呼声高涨。国家林草局等三部委于1月26日发布公告,宣布全国疫情解除之前,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这也被称为是“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

 

但该禁令有明确的时限。实际上,这样的雷霆手段在2003年SARS疫情期间也曾短暂出现过。在17年后再次发生重大疫情的情况下,中国野生动物管理政策正面临根本性变革的压力。

 

病毒背后的野味

 

最新研究表明,新型冠状病毒与一种蝙蝠冠状病毒序列一致性高达96%,很可能像SARS冠状病毒一样源自蝙蝠。虽然目前该病毒的传播链条还不明确,国家卫建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推测,它的中间宿主可能是竹鼠、獾等动物,也有研究将怀疑对象指向穿山甲。人类与这些可能的中间宿主动物产生近距离接触,最终导致突破了物种屏障的病毒感染人类。

 

网络流传的华南海鲜市场内摊位的价目表显示,在该市场于2019年12月31日被关闭前,竹鼠、果子狸等大量“野味”被明码标价搬上餐桌。果子狸被认为是2003年SARS爆发的中间宿主动物。

 

野味也被称为“山珍”,是多山地的中国东南地区重要的饮食文化之一。食野味也与中医文化产生关联。以中医食疗养生文化为基础,民间的“进补”文化早已走向极端,迷信“以形补形”、“越野越补”。果子狸就被民间称为“山珍之首”。

 

在这一背景下,除了催生盗捕盗猎野生动物之外,一些“野味”动物早已实现了规模化养殖并拥有了相对成熟的销售链条。中央电视台的“致富经”栏目就不止一次推广过竹鼠养殖致富,最近的一期是在2019年6月。节目称“网红竹鼠”一斤可以卖到80元,节目中的养殖大户一年可以赚取一千万。

 

中国网络红人“华农兄弟”就是因拍摄制作竹鼠养殖过程以及“花式吃竹鼠”的短视频走红网络。他们在各大主流直播平台都注册有账号,全网粉丝以千万计,被视作江西赣州地区养殖致富的代表性人物。已经有不少贫困地区希望通过规模化养殖竹鼠脱贫致富。

 

“大象公会”作者吴余撰文指出,中国法律中关于“野生动物”的概念模糊,把所有不属于传统家禽和牲畜的动物全部归为野生动物,即便是像竹鼠一样已经实现成熟的人工繁育的品种。因疫情而禁绝“野生动物”,将伤害合法养殖户的利益,而且“很难证明这些人工饲养环境下的素食动物比已经带来猪流感和禽流感的猪和家禽更危险。”

 

但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周海翔告诉中外对话,市面上流通的大多数野生动物都是非法渠道获取而来。他也对“正规”人工养殖的种源提出了质疑:“即便养殖过程合规,那一开始的种源哪里来的呢?既然是野生驯化的,种源是否有可能依旧是从野外捕获而来?这个过程同样是有(感染)风险的。”

 

 

长沙蓝天救援队的志愿者在进行消毒杀菌。图片来源:Alamy

 

“合理利用”

 

周海翔则认为,野味交易背后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但这样的商业链条上具有潜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而正是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给野生动物的大规模商业化利用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根据现行规定,竹鼠是可以在办理相关的养殖许可证之后进行规模化养殖的。

 

SARS的前车之鉴并没能刹住食用具有“山野风情”的动物之风。野味消费在2003年的疫情过去不到一年时间就卷土重来,而且在广东地区演变成了“高端消费”项目。政策制定者也开始在市场需求与野生动物管理之间寻求平衡。当年8月,当时的国家林业局就发布了一项通知,包括果子狸在内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列入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并明确了“驯养繁殖资格”、“限额管理”、“统一标记”等制度,意在规范,而非禁绝。

 

这是首批被官方承认可以进行商业利用的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合理利用”的相关产业也开始以合法身份发展。养殖场在获取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三个证件后,理论上就可以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了。

 

但通过合法驯养繁殖资质“洗白”非法捕获来源的养殖场不在少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表示,这些养殖场“把野外捕获的动物放到有养殖许可证的场所短暂笼养,然后进入市场。”

 

SARS疫情之后,关于“保护”还是“合理利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直到2015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修订,这场拉锯战也进入了最激烈的阶段。遗憾的是,“合理利用”依旧作为立法精神写入了野保法。随后,更多关于野生动物相关产业的鼓励性政策逐步出台。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曾提到:“加快发展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把野生动物产业与乡村振兴联系起来。2019年,国家林草局还提出要提升此类动物的繁育能力,增加市场供应。

 

“合理利用是野保法的方向性错误。”周海翔说道。他指出,尽管野生动物产业市场已发展数十年,甚至为某些省市每年带来几十亿的收入,但这样的保护方式并不有益于生态平衡和公共健康安全。

 

修法转机

 

新冠疫情发生后,“全面禁食野味”声浪渐强。包括高校、科研院校、无党派人士、民间组织、媒体等在内的各界声音均提出修改现行法律的倡议,包括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但是具体如何禁,不同的立法倡议给出了不同的方案。目前的争论焦点依旧是,已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经营者,其权益如何保障。

 

周海翔认为,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应当对所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交易进行“一刀切”地禁止。他认为虽然必然导致一些以往法规认可的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蒙受损失,“这是矫枉过正,但也是必要之举”。

 

“由于进行市场监管的是工商部门人员本身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无法鉴别盗猎动物和驯养繁殖动物。这使得违法盗猎经营者依旧存在违法空间。”周海翔说道。

 

以吕植牵头提出的建议则包含更多回旋余地。她认为,在对野生动物的各种利用方式中,食用是公共健康风险最大、最直接的一种,也是不必要的奢侈消费。因此建议将野保法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从“重点保护物种”扩大至一切野生动物,杜绝吃野味现象。

 

但她同时提出,可以将那些驯养繁殖技术成熟且已经适应人工环境的动物划出“野生动物”的名单,作为“特种养殖动物“采取类似于家畜家禽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吕植和周海翔均认为,划分野生动物和人工繁殖物种,在于动物是否能够在人工条件下良好存活、繁殖和疫病管理。

 

从事竹鼠人工养殖二十余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高级畜牧师刘克俊认为,“圈养的竹鼠主要吃竹子、甘蔗、象草桔秆、木薯秆等粗料。养殖过程很卫生……专家(钟南山)这次提到的是野生竹鼠,圈养的应该不存在问题。”

 

“随着消费者意识的改变,可以预见野味食用的市场会越来越小。”吕植认为,设立“特种养殖“类别并逐步减少许可证的发放,可以给此类养殖户转型时间,减小损失。

 

2003年SARS疫情过后不久,就有22名院士联名呼吁大修《野生动物保护法》,抑制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相比之下,吕植对这次成功修订充满信心,“现在不仅是舆论有呼声,各级部门都很积极。改是要改,具体怎么改还要看立法过程中的讨论结果。”

 

注: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月10日表示,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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