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教育学、教学论有准确的定义。我这里尝试从心理学的角度,简说自己的一孔之见。
我想,狭义地说,教学就是教师通过有关材料和有关方法,改变学生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和行为模式的过程。
首先,教学得有教学内容。例如,按照国家要求和教学大纲,选用的教材或其他有关材料。不过,教学内容可能并不像人们原来想的那么重要。中小学的课本不时调整,似乎也没有明显影响学生的学习。大学的课本极其多样,只要没有政治错误、科学错误,都是可以使用的。同时,许多教师也不会囿于教材,而是随时灵活补充其他材料。当然,高质量的教学内容,更容易吸引学生,并使之受益。
其次,教学得有教学方法。显然,教学方法十分重要,虽然有些教师轻视了它。教学方法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大家清楚,教师应当根据学生情况与教学内容,选择和变换教学方法。现实情况是,许多教师的教学方法不甚有效,例如,学生根本不听课、不参与,课堂上自行其是、胡乱讲话,甚至埋头大睡。实际上,有些课堂,学生听课的感受可能无异于遭受刑罚。我认为,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法,都不能没有章法,或迁就学生,而需要参照有关理论。
最后,教学得有教学效果。在我看来,教学效果就是学生某些基本方面(也即观念、知识和行为)的改变。简而言之,教学就是改变学生的过程。当然,是希望把学生改变得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是合理的、正向的改变。无论怎样好的教学内容,无论怎样好的教学方法,如果不能有效改变学生,都将是不太有意义的。学生在上过一节课、一门课后,思想观念与上课之前有变化,知识结构与上课之前有不同,行为模式与上课之前有差异,就是真切的教学效果。否则,上课前后,学生的观念、知识和行为毫无二致,那就是没有教学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