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系列“民众都觉得需要,却又不愿意建在自家门口”的“邻避”设施,纷纷因为设施周围民众的抗议而匆匆下马。诸如广东番禺和茂名的垃圾焚烧厂、广东化州殡仪馆、江苏平望垃圾焚烧厂、上海松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尤其是今年5月份的杭州余杭区中泰垃圾焚烧项目引起了近万人的抗议,最后,演变成打砸暴力违法事件。政府不得不承诺在没有获得市民理解之前,一定不开工。这些民众都需要的公益设施缘何引起民众的普遍抗议,这就是当前各级政府普遍遇到的“邻避”设施建设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如何破解“邻避”设施建设面临的困境成为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从源头上破解“邻避”设施建设的困境,推进具有“邻避”效应的公益性项目顺利实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优化“邻避”设施决策模式。要从源头上消除“邻避”设施的外部性影响,实现利益受损民众的利益补偿,必须转变政府的决策模式,使政府决策从自上而下的“决定—宣布—辩护”模式转化为“参与—协商—共识”模式,充分吸纳民意,增强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性,减少决策带来的风险和冲突。
提高“邻避”设施决策的参与度,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提高决策参与度,可从四个层面着手:一是加大政府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参与,便于决策出台之前对敏感问题达成共识;二是拓展人大、政协的参与渠道,发挥体制内权力机关、咨询机关的功能,发挥人大、政协与民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动员专家学者的参与,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专业性问题方面的权威功能;四是充分吸纳决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让其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力争与民众就项目决策达成共识。
确保公共项目决策流程的规范性,提高决策方案的权威性和科学性。首先,确保项目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做实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梳理决策的风险源,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降低决策的风险。再次,从制度上规定,决策实施过程的监管,提高决策实施的透明度,消除民众对决策实施过程的疑虑。最后,完善市民参与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实现货币化和非货币化的利益补偿。“邻避”设施必然会带来负外部效果,给周边地区民众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在“邻避”设施建设中,根据“邻避”设施可能产生利益损失的规律,探索各种利益补偿的手段,建立“邻避”设施建设的基金,确立货币与非货币两大类补偿方式,平衡各种主体的利益。货币补偿可包括税费减免、直接给付金钱、健康保险、其他经济利益保障等;非货币补偿方式可包括增加公益性设施、房屋置换与搬迁、医疗保健服务、房地产价格保证、就业提供、小区环境改善等其他公益性产品。因而,在现实利益损失补偿中,当现金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考虑采用非货币的补偿方式或是一揽子补偿组合,从而避免因谈判僵化而导致“邻避”冲突事件。
完善项目实施后的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主体的作用。这需要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对实施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的主体履行项目启动时的标准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除民众对“邻避”项目后顾之忧。
加大对“邻避”设施本身的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民众对“邻避”负效应的认知度。发挥专业人士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力争将“邻避”设施科学知识讲清楚,用民众能听懂的语言,对普通民众进行教育和引导,减少市民的从众心理,提高民众的科学素养,为顺利推进公益性项目创造生态环境。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积极推进合法的重大公益性“邻避”设施项目落地。从近年情况看,政府重大“邻避”设施项目决策,一经抗议,政府便宣布项目停止,这种做法给民众强烈的心理暗示,即激烈抗议,项目便会终止,因此这种做法表面上看化解了群体性事件,但实际上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给将来埋下了更大的困难。因而,经过法定程序和科学论证的重大公益性“邻避”设施项目,在启动了相应的补偿机制前提下,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可在法律框架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积极推进公益性项目落地,破解城市快速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