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法院起诉流程?
自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刑事自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和补充民事自诉书;人民法院在十五日内审结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举报人。人民法院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销自诉,不撤销决定。自诉案件犯罪事实证据清楚、证据充分,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应当开庭审理。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案件,参照《公诉案件一审通用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到达案件后,应当继续审理。必要时,应当依法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休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自诉应当提起刑事自诉;
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自诉的解释》包括:(一)自诉人(代表举报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点、教育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二)被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情节和危害后果;(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人民法院和申诉时间;(五)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六)证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告知两名以上被告的,应当按照被告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