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并不是人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当事人都在合同上面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合同就一定是有效的。要想签订的合同有效,则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合同怎样签订才有效呢?此外,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一定能够生效,那么对于合同有效的时间怎么确定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详细为您揭晓。
一、合同怎样签订才有效?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分为三类四种。具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适应的合同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如果事后被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则有效,如果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
二、合同有效的时间怎么确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将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合同自手续完备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系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立法文件;“行政法规”系指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办理批准、登记方生效的合同: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的抵押合同;以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等。
除了批准、登记可以成为某些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或者权利凭证等为生效要件,只有符合该要件的条件下合同才生效,如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权利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等。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法》与《民用航空法》和《海商法》关于在航空器和船舶未经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抵押合同是否生效有着相抵触的规定:《担保法》规定以航空器和船舶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民用航空法》和《海商法》规定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知,这两部法律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像《担保法》所规定的登记生效主义。相对于《担保法》而言,《民用航空法》和《海商法》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应优先适用《民用航空法》和《海商法》的规定。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事实上,合同的签订是一门大学问,不管是在哪一个环节,当事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就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存在瑕疵,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损失。尤其是在签订标的数额巨大的合同时,当事人更需谨慎,否则将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哪些问题不太了解,一定要及时向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
延伸阅读: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
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