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首先,在工伤赔偿中,企业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职工发生工伤,除非是由于职工自杀或自残行为造成,其他则不论职工是否有过错,企业均应对职工在工伤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一旦企业发生工伤,与职工搞好协调关系有利于将来与职工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尽量避免与职工关系搞僵后在今后赔偿中多费口舌。因为职工遭遇工伤后,身体和精神均会有不同程度的伤害,在与企业协商赔偿过程中,多少会带着一点情绪,如企业在发生工伤后做好职工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以后与其商量赔偿事宜时他们就不会狮子大开口,我们企业也较容易在双方让步的基础上与之一次性解决,不会留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