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时间为:
1、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详情可以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2、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或者前款规定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本法中还特别规定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就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