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关系到征地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征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果征收的对象中包括死亡人,是否也需要向死亡人支付补偿也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那么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死亡人不享受征地补偿吗?相信经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已经了解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死亡人是不享受征地补偿的,死亡人的土地会由他的家属继承,同时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也应当补偿给他的家属,文章中还介绍了土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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