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学论认为,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让学生记忆、理解、应用系统的科学知识,强调传授知识的科学性、逻辑性,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坚持教学的教育性。
现代教学论主张教学任务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知识和培养品德,而且要使学生获得能力,发展智力,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心理品质,形成良好健康的品格,教会学生学习。布鲁纳认为:对学生来说,知道如何学习要比知道学习什么更重要。赞可夫提出了 “使学生掌握学习过程”的教学原则。苏霍姆林斯基也提出了 “教会儿童学习”,“教会儿童使用一个人终身都靠它来掌握知识的那种工具”作为学校教学的首要任务的主张。
学生掌握科学知识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为工具,主动地、更广泛地自我摄取新知识和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领域。教学中教师要教给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依靠自己的经验,通过亲身的观察和思考独立掌握学科的知识结构。
在教学原则方面
传统教学原则都是从教的层面、从教师的角度提出来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为什么教、教什么和怎么服务的问题。对传统教学而言,这种偏重是正常的,因为传统教学的指导思想就是侧重于 “教与学”中的 “教”和 “师与生”中的 “师”。
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等基本因素构成的,各因素间都有着密切的、有机的联系,教学原则正是这些客观规律的主观反映。因此,人们就可能从不同的视角看待教学。现代教学原则注重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强调学生是学习的内因,是教学过程的主体,是教学效果的体现者,同时又从教师教的角度提出教学原则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在教师的作用方面
传统教学论主张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权威至上,崇尚高压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在理论上,传统教学论承认教师的 “主导作用”,但实际上这种 “主导作用”却是 “主管作用”、“主宰作用”。他们把学生 “管”得死死的,定出了诸多的清规戒律,使学生不能丝毫违背教师的旨意,不能越出雷池半步;使教师的作用如同帝王的专治,视学生为专治对象,甚至以学生为敌,造成师生关系极度紧张、对立。
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师不仅要指出学生学习的方向,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施加影响,而且要不断地指导学生提高智能,得到发展。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外部动因,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现代教学论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关系和谐,教师要热爱学生,特别强调的是热爱所有的学生 (包括后进生)。教师热爱学生是教师教学成功的基本保证;学生尊敬教师,尊重教师的人格和劳动,是学生学习成功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