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支撑,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近日,河北省制定出台文件,决定在全省建立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四类”教师梯次成长机制,激发教师内生动力,为各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和思考。
长期以来,在激励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方面,除了职称刺激,尚缺乏成体系的有效举措。建立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四类”教师梯次,可为教师专业成长指明前进的方向,唤醒教师专业成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按照处于不同层次、不同梯队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成长需求,分层次有侧重点的培养,打开分层培养、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同时,“四类”教师的专业成长也将直接引领和带动一线普通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而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如何评价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缺乏有效的量规,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评价课堂教学质量,难以有效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差异。建立梯次成长机制,为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界定划出明确的界限,可为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重要参考。
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四类”教师梯次成长机制,抓住了教师成长的关键,破解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瓶颈,要把这一机制落到实处,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出台具体办法。“四类”教师体系建设需要在科学规范的框架下运行,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制定“四类”教师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梯次的评选标准和考核指标,规范遴选、认定、培养、考核、管理、使用等各环节,完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并将“四类”教师的任期考核与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有机结合起来,为他们的专业成长修筑一条通畅的成长之路。
二要严格控制数量。将各梯次教师的数量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才能最大限度刺激、激励其内驱力。严格控制各梯次名额,打破终身制,实现“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是有效督促“四类”教师自加压力、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要表彰奖励到位。对“四类”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是对其工作业绩和能力的充分肯定,是激励其持续努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全体教师树立学习榜样的重要策略。对“四类”教师的表彰激励,既要有精神奖励,还要有奖金、津贴等物质奖励,让其有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
四要健全三级体系。省级“四类”教师处于同一级别,缺乏有效的下级勾连,各市县要依照省级“四类”教师梯次,建立健全各市县的教师发展梯次,最终形成层次分明的省、市、县三级“四类”教师专业成长体系,打通教师从下到上的成长通道,以确保“四类”教师体系持续健康运行,构建起优秀教师专业成长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