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督学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毫无疑问,培训既是基层责任督学的基本工作,也是其专业成长的“必修课”。
观察发现,基层责任督学培训往往由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督学责任区的存在感不强,“区”本培训相对薄弱。如此,基层责任督学培训难以实现“督”“训”合一,难以生成接地气的研训成果,对提升挂牌督导专业化水平贡献率不高。
开展“区”本培训相关问题研究,推进“区”本培训高质量发生,是教育督导机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必答题”。基层责任督学“区”本培训,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欲“立”先“预”,机制先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好的机制作保障,“区”本培训难免出现“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现象。基于此,督学责任区应根据本责任区实际,制定责任督学“区”本培训工作机制,为组织实施督学培训打牢机制基础。所谓“立规矩”,就是要建立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常态化培训机制、岗前培训机制和督前培训机制。为与上述工作机制相配合,还要建立“区”本教育督导研究、学习、会商、写作交流等工作机制,共同构建“区”本研训工作机制。
二是问题导向,需求调查。找准问题,摸清“家底”,才能处理好“区”本培训供需平衡关系,实现培训目标与责任督学专业发展目标的契合、培训方式与责任督学学习规律互适、培训效果与责任督学实际发展一致。相关部门可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商、交流讨论等形式,摸清责任督学专业发展的问题及需求,找准挂牌督导中的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及突破口,“对症下药”,制定“区”本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有效实施“区”本培训绘制路线图。
三是抓住关键,有效实施。有效组织“区”本培训,资源开发利用很关键。督学组长负有“区”本培训主体责任,要有效整合线上线下培训课程资源,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先学后教”“现学现教”的主动性、积极性,综合利用、及时生成培训课程资源,不断拓展、丰富培训课程资源。另外,还可以把责任督学实务培训放在学校、课堂,增强培训的现场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是有效评价,以评促训。要按照《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区”本责任督学培训档案,对“区”本培训的种类、内容和时间等情况进行记录备案。采取跟踪评价、学分评价、参照评价等评价方式对责任督学“区”本培训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责任督学绩效考核;对培训成绩优异的责任督学,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彰;可设立责任督学学习培训工作群或公众号,定期发布责任督学培训信息,展评培训成果,刊载责任督学学习研讨文章;可摘要编辑纸质“教育督导信息”,发布责任督学培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