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某县有不少学校,师资状况由“缺文少理”忽然变得绰绰有余,甚至出现了好几个老师为同一个教学岗位争执不下的场面。导致这一变化的直接原因是不久前上级在职称评聘文件中要求,推荐晋升正高级职称的人选必须从“一线”教师中产生。
本来这项规定是为解决当前中小学课时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但靠职称“吃饭”的老师们十分敏感地读出了其所释放的信号——只有“一线”教师才能晋升职称。于是,那些先前出于各种想法离开教学岗位的“二线”教师纷纷申请重回课堂,长期脱离教学工作的各级教干主动要求兼课,就连从未教过课的后勤老师也因为不甘丧失晋升条件,而主动请求改行上讲台,学校里任课教师一下子“扭亏为盈”。
上面这一事件还有一个戏剧性的情节。本次评定正高级职称,全县只有2个推荐名额。要知道,中小学教师评正高,是近几年才有的新鲜事,往往千里挑一。全县近万名教师,聘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推荐正高的一个基本条件)的也有数百人,每年竞争都异常激烈。可就因为“一线教师”这个限制条件,全县只有3人够格。
那么,数百位副高级教师都在哪里呢?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教干,这次排除在外了;还有一些确属年老多病,又临近退休,被安排在“二线”;副高级教师能在“一线”作为“整劳力”上课的,已属凤毛麟角。这样一来,推荐正高级人选出现“3选2”奇观也就不足为怪了。
曾经是什么原因让老师们不愿上“一线”?是老师们思想落后,还是学校管理不严?可以说都是,但又都不是重点。当一个人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拿一样的工资,能够自觉多干、干好的恐怕不多;一个校长既没有人权,也没有财权,单靠思想教育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可能性不大。说到底,社会是靠规则和制度运行的,制度的是引导个人走向的根本力量。向“一线”倾斜的规定一出,老师们纷纷回归讲台,也许老师们反应过度了,但制度的力量得到了充分显现。
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了一个问题:现行的职称制度问题很大,其政策导向作用出现了严重偏差,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对职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正顺应了广大教师的热切期望。
笔者认为,职称制度改革,最要紧的一点,是引导待遇分配回归法治轨道。《宪法》提出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法》则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落实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着力点应该放在绩效工资上。这个已在教师工资单上存在多年的项目,要在新的职称制度引导下,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措施,与教师的能力、贡献、实绩紧密联系起来,让个人价值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