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教师节前夕,还是学期结束,各个学校都会评选优秀教师,并予以表彰。但是,在评选过程中,有的学校搞形式主义,或论资排辈,或轮流坐庄;有的学校喜欢搞“平均主义”,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学科之间要均衡。学科之间的均衡,是指各个学科优秀教师的比例应当差不多,差距不能太大。比如,语文学科有4位老师当选,数学学科也应该有4位老师当选,至少不能少于3位老师。除语文和数学学科外,只要某一个学科有老师当选,其他学科必须要有老师当选。否则,就会出现“学科歧视说”。
老中青教师要均衡。老中青均衡,是指优秀教师中,既要有中年老师,还要有青年老师,也要有老年教师。也就是说,各个年龄段都要有优秀老师。
管理人员与教师要均衡。管理人员与教师均衡,是指管理人员中被评为优秀的比例,至少不能低于学科优秀教师占所有教师的比例。
在编教师与聘任教师要均衡。由于教师严重缺编,很多学校有少量的聘任教师。在优秀教师评选时,要考虑聘任教师,增强聘任教师的存在感和主人公意识。
各个年级之间要均衡。年级之间的均衡,是指各个年级都要有优秀教师。不能有的年级有,有的年级没有。
班科之间要均衡。班科之间的均衡,是指优秀教师中,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班主任,且班主任的比例不能低,更不能没有班主任。
评选优秀教师中的“平均主义”,除了上述表现外,还有其他表现。比如,乡镇优秀教师的评选,要考虑学校之间的均衡;县市级优秀教师的评选,要考虑乡镇之间的均衡。
评选优秀教师,考虑各方利益,照顾各种关系,搞“平均主义”,其弊端显而易见:把原本优秀的教师变得不优秀,把原本不优秀的教师变得优秀。如此评选和表彰,不仅没意义,可能还会产生负面效应。
评选优秀教师搞“平均主义”,原因在于学校担心学科、各年龄段、处室等比例失衡,有些老师会闹情绪,进而影响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此,有的管理者声称,评选优秀教师搞“平均主义”是大局观使然。
在笔者看来,评选优秀教师搞“平均主义”,就是“和稀泥”,不仅有失水准,而且有失公允,可能会导致更多的老师“闹情绪”,甚至出现优秀老师“闹情绪”的现象,进而影响教师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选优秀教师,要不分学科、不论年龄、不管岗位,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既不因为名额限制提高标准,也不因为担心不均衡降低标准。如此评选,才能够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才能够产生示范效应,起到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