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校教师离职遭校方索赔”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公众围绕协议合理性和人才去与留的问题展开热议。9月8日,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胡宁(化名)反映,他在博士服务期满后提出离职,被南昌工程学院索赔违约金43.8946万元人民币,校方给出的理由是:博士服务期满了没有违约,但评上教授的5年服务期还没满,算违约。(9月14日 澎湃新闻)
从“高校教师离职遭校方索赔”事件来看,高校留住人才的方式都是在“服务期”上做文章,以违约高额赔款留住人才。前不久,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因在服务期内离职,校方向其索要约42万的违约补偿费。2020年4月,江西宜春某本科高校一名博士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与学校在赔偿问题上出现分歧。
表面上看,高校教师离职遭校方索赔是情理之中的事,实质则是高校留住人才的一种强制管理机制——以高额赔款强制留人。殊不知,高额索赔、强制留人,并不是留住人才的好办法。高校要想留住人才,还需分析教师离职的具体原因,消除人才的不满情绪,构建科学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首先,确保人才评价的科学性。目前,地方高校的人才评价多以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为主要衡量标准。但实际上,高校教师的业绩与贡献并不仅仅取决于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还受知识水平、德行操守、专业能力与发展潜力等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仅以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为依据开展人才评价工作,未免有失偏颇、有失公允。
其次,创造自由的学术氛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需要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让高校真正实现自治和学术自由。
再次,给予必要的保障。引进人才后,高校要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如给予较高的报酬、提供住房、解决家属的工作问题、提供先进的科研条件等,让高层次人才安心工作。此外,高校还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营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减少其后顾之忧。
最后,合理设置薪酬。薪酬是高校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不合理的薪酬体制下,人才的心理价位会不断攀升。有的高校顾此失彼,对内部原有人才与引进人才差别对待,导致部分现有人才产生“外来和尚好念经”的错觉,最终选择跳槽。
功以才成,业以才兴,引进人才重要,留住人才更重要。高校在制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政策时,应该在制度合理性和激励性上下功夫,高额违约金等强制措施还是少用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