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小学五年级学生小花的妈妈瞒着家人,帮她办了休学手续,把她送到一所学费高昂的“新式学堂”读书。从日程表来看,这种“新式学堂”每天上课的时间并不长,但收费却不便宜。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表示,已经对此类学堂展开了联合执法检查。
突击检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新式学堂不但没有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而且缺乏基本的办学硬件和软件条件,其目的是打着“新式学堂”的旗号迷惑家长,收取不菲的学费。
这种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新式学堂之所以能赢得部分家长的青睐,原因在于这些打着“国学班”“读经班”旗号的所谓新式学堂,巧妙利用了家长对公办教育某些现象的反叛心理,以小班化、个性化教育理念为诱惑,引导家长自愿上套。但是,家长是否考虑过,这种有违法违规嫌疑的新式教育是否真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
首先,家长要明确,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这些所谓的新式学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让孩子去这样的培训机构学习,其实是剥夺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家长要清楚,新式学堂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程设置是经过反复试验和论证的,有完善的教学组织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而所谓的新式学堂,有的只开设短时的英语、语文、阅读等课程,有的只开设国学课、读经课。课程开设不全,学习内容单一,教学方式落后,导致这些孩子根本达不到接受义务教育的同龄人的水平,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
语言和国学知识的学习虽然有利于孩子人文素养的提高,但不能培养孩子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其他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未来社会的发展不能依靠那些只会说“之乎者也”的人,还需要一大批熟练掌握数理化知识的高科技人才。只让孩子学习语文和国学知识,拒绝接受科学完备的学校教育,是对孩子未来的不负责任,是在拿孩子的前途开玩笑。
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必要补充,可以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但前提是要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质,并且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使学生达到相应的学业水平。凡是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民办教育机构,有关部门都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