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从班额、校额、教师数量、择校等视角再次聚焦教育均衡问题,对此项工作持续关注与跟进。
早在2012年10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近年来的成果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但是还需要一个过程。在继续落实此项工作的同时,还需谨防三个误区:
误区一:平均分配资源。认为教育均衡就是对相关教育设施、教师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不管是城区学校还是乡村学校,也不管学校需要不需要,一律按照同样的数量进行分配。相关部门应在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搞清楚“薄”在何处、“弱”在哪里、怎样帮扶等问题,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实施的方案,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分配教育资源。平均分配资源,不仅起不到帮扶作用,而且是对有限的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误区二:消除城乡差别。认为教育均衡就是彻底消除学校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差异。实际上,学生个体、城乡之间与学校之间存在无法回避的差异。有差异就要区别对待,切忌一刀切,更不能同一个要求、同一个声音喊到底。在工资待遇、津贴补助、教学规定、资源配置、发展平台等方面,对薄弱学校要适当倾斜,加大投入,这样才有利于稳定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教师队伍,从而切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误区三:无需评价机制。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缩小,资源配置又相当,就没有必要再建立具体详细的评价机制。其实不然。要想教育均衡工作有效推进,必须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比如基础设施如何合理配置、优质教师队伍如何配备与培养、办学质量是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切实提升、相关教育资源是否真正发挥了应有作用等。只有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与问责机制,才能持续推动教育均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总之,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教育资源的简单平均分配与数量平衡,而是多管齐下,确保区域内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从而真正实现教育公平与良性循环。这才是国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上述列举的三个误区必须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