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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评】不要成为“在学生身上练手的骗子”

“针对教师的不专业行为,时而婉转批评,时而直言痛斥”,这是王贞、范兆明在《教育七律》译者序中对作者约翰·弥尔顿·格里高利写作风格的评价。此书的第二章《教师之律》就直接体现了这种写作风格。作者在“违规与错误”中这样叙述:“有一种更卑劣的错误做法是,有的教师试图用华而不实的自吹自擂来掩饰自己的懒惰无知,用大量超出学生理解范畴的夸张词汇遮蔽自己腹内草莽的事实,自作聪明、一本正经地讲些陈词滥调,或者自称还有大量的学问和渊博的知识没有时间在学生面前展现。谁没见过这种在学生身上练手的骗子?”

四五年前,笔者在聚会中遇上了大学时期的一位教师,她曾教过笔者一个学期的逻辑学。她提到,那个时候她刚毕业,专业也不是逻辑学,系里临时安排她上这门课。每次上讲台,她都如履薄冰。但为了让学生觉得她有学问,就故意将本就复杂难懂的逻辑学讲得深不可测。

十几年前,笔者在连续带了多年的高三毕业班后,突然被安排教高一学生。面对不熟悉的新教材,一旦没有认真备课,就会在上课时用“夸张词汇遮蔽自己腹内草莽”。

值得庆幸的是,大学教师和笔者个人都能够面对学生和自己。现实中,有很多教师在无意中成为“在学生身上练手的骗子”。更有甚者,故意成为“骗子”。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形,教师们不妨认真读一读格里高利的建议。

一方面,教师必须教授自己熟知的内容,知识是教师教学所用的原料。“对知识的掌握分为不同阶段:1.产生模糊的认识;2.能够自己回顾学到的东西,或向他人大致描述出来;3.能够轻松地解释、证明、演示和应用;4.由于对事实的这种认知和鉴别在更深层次意义和更广泛关系中的重要性,我们按照它来行事,我们的行为被它所改进。”在现实中,一些教师特别是新教师,既不跟着有经验的教师钻研教材,又不努力探清所教学科知识的来龙去脉,还没有弄懂课程体系,就开始教学,喜欢用难题考学生,用故弄玄虚混课堂。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另一方面,演示是最重要的工具。教师在熟知教学内容后,还须学会演示。对此,格里高利指出:“伟大的原理都是在生动可见的普通事实中和含义清晰的概念中发现的。”“学识不足的教师,就好像一个盲人正试图用没油的油灯为另一位盲人照亮道路。”书中精辟的论述可能会刺痛一些教师,他们在教学中习惯于“拿来”,习惯于在互联网上找现成的教案、PPT课件乃至试卷,把别人反复思考、提炼的东西简单扔给课堂上的学生,日复一日,有些人还因此获得了“成绩”。还有一部分名师常年教毕业班,选题、做题、教学生解题成了他们的成功秘诀,课堂成了死气沉沉的“考场”。

格里高利反复强调“熟知”的核心地位。教师无法传递自己都不懂的知识,“不完美的认知一定会在他不完美的教学中体现出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必须在熟知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培养自己的教学热情,并持续保持这种热情。如此,教师才能用热情洋溢激励学生,让自己成为学生钦佩和赞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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