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
不可否认,劳动教育对立德树人有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我国一贯倡导和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供给和保障。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劳而获”“少劳多获”的思想有所抬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封建劳动观在一定范围内沉渣泛起。《意见》提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为此,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及时谋篇布局并进行顶层设计,为传承弘扬优秀的劳动教育观、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新的指引。
在系统化设计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具体内容的同时,有一个关键的前提性问题需要格外注意,那就是要牢牢把握劳动教育的“靶心”,把劳动教育聚焦到正确的劳动观养成这一核心目标上来,确保劳动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意见》指出,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在笔者看来,劳动教育既要有动手动脚的“形”,更要有滋养心灵、塑造人格的“神”。劳动教育固然要设计好可操作、可实施的劳动行为,如家务劳动、生产劳动等,让学生“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但更重要的是,在具体的劳动教育课设计和开展过程中,通过教师的精心引导,让学生达成“劳动不分贵贱”的观念共识,荡涤“不劳而获”“少劳多获”等投机思想,使学生发自内心地相信,无论是手推独轮车的建筑工人,还是进行高精尖研究的科学家,都是值得尊敬的劳动者。
总之,加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教育,不是为了完成课时而劳动,也“不是单纯让学生干体力活”,更不是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让学生做出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而是通过精心地系统化设计,让学生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的过程中,体会劳动的艰辛和快乐,磨炼意志,进而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平等劳动等意识,培养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