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云南、海南等地先后有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防溺水教育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工作到位,就有可能减少学生溺亡。全社会应该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确保学生防溺水安全。
首先,政府落实好联防联控的监督责任。在往年,为了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工作,部分地方安排教师在上学前、放学后在重点地段如水库、鱼塘边进行安全巡防,保障学生安全,这无疑加重了教师的负担。今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的1号预警(下文称《预警》),明确要求当地党委政府要加强联防联控,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具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将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区域如鱼塘,有承包人负责排查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在学生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巡查防护,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一旦发生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追究责任,强化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为学生筑起防溺水安全屏障。
其次,校方落实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一方面是安全教育,政府、教育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将防溺水安全常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强化溺水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学校除了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也要通过课堂教学进行情景模拟,或让学生观看视频了解野外水域附近可能遇到的危险,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
再次,家校沟通落实防溺水安全监管责任。《预警》明确要求,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印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学生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一般情况下,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的孩子是事故多发的群体,由于监管少、监管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发生。因此,如果家长无法监管,要委托亲朋好友切实负担起教育的责任;另一方面,由村社牵头,成立学生防溺水安全联保小组,确保学生安全。在家长缺位的情况下,教育、监督管理也绝不能缺位,防溺水安全教育更不能缺位,尤其是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于泰山。家长、学校、社会都要强化责任意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学生生命筑起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