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反映,称学校强制本学期修了体育课的所有女生进行跳操训练并为即将到来的校运动会进行表演,未按要求参加者体育课成绩将被扣分;同时,有部分女生称学校统一发放的跳操所着裙裤过短,动作大时容易走光,有失雅观。(5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大学开展团体活动,在符合学校利益、体现对学生善意的同时,也应有相应的民意基础。换言之,大学在组织活动以及出台一些具体规定时,应该问计于学生,考虑学生的看法。以北京大学医学部强制要求修体育课的女生必须跳操为例,校方不仅以扣分相威胁,而且要求所有女生身穿内衬较薄极易走光的跳操短裙,怎不让女生们反感?
笔者认为,比穿短裙跳操更甚的,是学校和教师的“强制性要求”:必须身着短裙跳操,不准请假否则扣分。无独有偶,某著名大学也曾一刀切要求学生参加“阳光长跑”日常锻炼,同样以学分威胁;某大学学生被学校强制去剧组“跑龙套”,不去按旷课处理;此外,还有某地美院土地纠纷,保安与村民乱斗,学生被要求助威……
高校本该是精神殿堂,积极倡导开放精神、民主思想,大力践行教育治理理念。然而,在一些高校却存在学校管理简单、粗暴的情况,完全是一厢情愿式的强制性管理。要知道,大学生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相对成熟的想法和见解,也有自己的诉求,而且,有必要提及的是,大学生才是高校的服务对象。
不得不说,这种“强制性要求”与大学精神相悖,与自由、民主的学校管理方式相悖,也是对学生不负责任的体现。关于此次事件,其实,学校只要在跳操之前向学生们说明白,并征询一下女生们的意见,完全可以避免冲突的出现。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高校管理与时俱进,抛弃粗暴的“家长式”管理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