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13届作家榜发布2018年中国童书作家榜,去年还以2100万版税收入位居作家榜总榜单第三位的郑渊洁难觅踪影。郑渊洁回应称,自己并非没有入榜,而是主动拒绝入榜,并表示自己拒绝入榜的原因是“中国的童书销售泡沫极大,甚至和不法行为有牵连”。他认为,一些上榜童书作家,“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而这显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从表面上看,郑渊洁炮轰的是曹文轩,而实质上,郑渊洁炮轰的是校园商业行为。
开门办学,借力发力,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服务学校和学生,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是学校教育的必然选择。作家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可以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就此而言,值得鼓励和提倡。
阅读对未成年人至关重要。可是就目前而言,未成年人阅读的现状不容乐观。着力推进未成年人阅读,也是儿童作家应尽的义务。作家进校园,是普及未成年人阅读的重要路径,其作用不可低估:一是推广阅读,用自己的成长经历,讲述阅读的重要性;二是推介阅读方法,用自己的创作经验,讲述阅读的技巧;三是推荐阅读书目,解读具体的作品,避免学生阅读的盲目性。
作家进校园,只要能够解决好学生为什么要阅读、怎么阅读、阅读哪些书籍等问题,就是有意义的活动。
但是,如果作家心怀鬼胎,借公益活动之名,向学生推销自己,兜售自己的作品,就违背了义务教育法中“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的规定,也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应当阻止和禁止。
作家可以进校园,但要严格自律,克服功利心,保证公益性。作家的言行如同其创作的作品一样,具有教育意义。儿童作家进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就是作家“即席创作”的作品,如果作家“即席创造”的作品的价值取向与销售书籍的价值取向相冲突,其书籍必然失去阅读价值。
作家可以进校园,但学校要把好关,为校门安好保险锁和安全阀,不得为违规者甚至违法者开方便之门,以保证进校园活动的教育性、公益性,以防进校园活动变味变质。
一方面,要把好入口关。教育具有专业性,邀请非专业人员来校举行讲座,也要保证教育活动的专业性和公益性。因此,学校对作家进校园活动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作家的资格、进校园的意图、活动的内容等要严格审核,将那些搞推销的作家以及搞营销的伪公益活动拒之门外,以免损害教育形象。对审核通过可以进校园的作家,要求其备好课,设计好活动方案。
另一方面,要把好过程关。作家进校园,举行公益讲座或捐赠活动,整个过程不能任由作家把控,要由学校掌控。活动过程中,学校自始至终要做好监管工作,实时监督作家按照事前设计的流程和环节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教育性和公益性的行为,要立即叫停,坚决予以纠正,及时遏止负面影响。
公益活动演变成商业活动,是学校的失察和失职,损害的是作家声誉,伤害的是学校形象,侵害的是学生权益。类似作家进校园的活动还有很多,但不管是哪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都应当好“守门神”,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底气和勇气,敢于将不怀好意和心怀鬼胎者拒之门外,将缺乏教育性和公益性的活动拒之门外,捍卫学校净土,保持教育良好生态,为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