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这对于切实减轻广大基层学校教师的过重负担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当下,“一票否决”似乎成了某些基层学校管理者的口头禅。为了让教师们尽快接受某项任务或认真做好某些工作,他们往往动不动就把一票否决摆上台面。比如所在班级只要出现了一起安全事故,就对班主任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表彰和奖励资格;所在班级卫生状况不佳,对该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加文明班级评比资格,该班班主任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交班考试时所教班级学生平均分数没有进入前×名,对任教老师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学生在用餐时有×人以上说话,有×人以上没有光盘,对该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加“文明用餐班级”的评比资格;对累计请假超过半个月以上的老师,在评优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本来,“一票否决”是用来惩戒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的“杀手锏”,这对广大教师具有引领、促进作用以及防范、震慑等效应。因为师德考核永远是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无论是哪一位教师、怎样的教师,只要触犯了师德底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秉持“零容忍”原则,从而“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如果“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局部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会被追究责任。
然而,基层学校管理者似乎不常说“一票否决”就不能够显示出自己真抓实干的决心、权威和魄力。于是,无原则地扩大范围,无限度地滥用“一票否决”,这就容易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泥潭,如此,“杀手锏”也会变成“朽木棍”。
应该看到,基层学校里的绝大多数教师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都能够自觉、严格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那种有可能触犯师德禁行行为的教师毕竟是极少数。所以,基层学校管理者应该对自己的管理拥有足够的自信,在正面引领、正向传导上多下功夫、多做文章、多出实招,而不是动辄就对全校教师嚷嚷着要使出“一票否决”的“杀手锏”,导致教师们噤若寒蝉,时时处处倍加小心。
实际上,基层学校的管理者没有必要对一线教师进行“一票否决”。因为一旦“雷声大雨点儿小”,“一票否决”这样的“杀手锏”就会钝化、软化、退化,教师们就会对“一票否决”不买账,还可能一笑了之,最终让管理者感到无能为力。如果是这样,平时动不动就说“一票否决”,岂不是自寻烦恼?
当然,对于极少数的教师,如果他们的确触犯了师德底线,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导致了不良后果,产生了恶劣影响,基层学校的管理者就必须理直气壮地“言必行,行必果”,并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不过,“言”也好,“行”也罢,必须有所依循,比如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办法;经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教师违反师德的处罚、惩戒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