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同时指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部在2019年的招生工作中对非法办学行为狠出重拳,是维护和遵从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义,也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要将《通知》要求落到实处,就要认真排查替代义务教育的“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打着“国学”教育的幌子非法敛财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对近年来“国学”过热炒作进行彻底降温,对社会上误读“国学”的声音进行有力纠偏。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唯有对“国学”进行正确认知和解读,方能更好传承“国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经查证,“国学”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的释义是:“①称我国传统的学术文化,包括哲学、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等。②古代指国家设立的学校,如太学、国子监。”对于“国学”,社会上对其涵义有不同的解读,尚未有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凡是中国的文化学术都属于国学,也有学者认为是“治国理政”之学。从《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中可以看出,“国学”是自“西学东渐”后相对西学而言的,泛指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与学术。
在新时代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视域下,“国学”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且开展“国学”教育的时代背景、环境条件、形式载体、方法路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要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积极将“国学”精粹与素质教育有机融合,切实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万万不能被社会上的错误解读所诱导,对“国学”形成错误的认知和理解,更不能将“国学”窄化为文言诗词,使“国学”与死记硬背划等号。
当前,迫切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引导,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国学”教育成为义务教育的必修课,成为素质教育的底色调,让学校成为“国学”教育的主阵地。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社会上非法办学行为的排查、管控和打击处理,从源头上消除五花八门的“国学”奇葩班,根治“国学”乱象。
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广大中小学,要创造性地开展“国学”教育,将“国学”优秀内容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形成本土化、特色化“校本课程”,不断增强“国学”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和文化自信。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开展“国学”社团活动,有重点地培养发展学生的“国学”兴趣和爱好,让学生既有“国际范”更具“中国味”。
正确认知和解读“国学”,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国学”教育理念和认知,看清社会上对“国学”的误读和诱导,消除教育焦虑,避免盲目跟风,更不能抱有功利思想,或臆想借“国学”将孩子打造成“名人”。具有一定“国学”基础的家长,可发挥其专长,积极培养孩子,从小建立对“国学”的兴趣,增强“国学”的黏性,引导孩子循序渐进地学习“国学”、走进“国学”,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而与学校教育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