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老师们感受到职业的荣誉与幸福感?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今年提交建议——建立教师礼遇制度增强荣誉感。朱世宏说,建立优秀教师疗养休养制度,“重点是要向符合条件的专家、辅导员、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他还建议国家或地方通过建立优秀教师疗养休养制度、公共场所对教师给予优待等方式,增加教师荣誉感,让教师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让教师在公共设施使用方面享受优待,如在医院、机场、车站等开辟“教师窗口”,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等。(3月7日华西都市报)
毋庸置疑,代表建议通过建立教师礼遇制度的方式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其初衷是值得肯定。问题是,目前要建立这一制度,具备充足的条件吗?答案恐怕是未知数。
首先,教师礼遇制度的建立可能对提升老师的获得感有帮助,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但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诸如在医院、机场、车站等场所开辟“教师窗口”,旅游景点门票对教师优惠等,是对教师群体的利好,但对整个社会来说,这却难言公平。用对教师的小优惠,伤害社会的大公平,或将陷入新的困境,所以并不可取。
其次,就实现的可能性上来说,也不容乐观。教师群体在我国是一个较大的群体存在,而且分布广泛,区域差别性较大,推行礼遇制度难以一刀切。换句话说,如果对教师实施礼遇制度,诸如在医院、机场、车站等开辟“教师窗口”,旅游景点门票对教师优惠等,相关服务单位,却要付出额外的巨大成本,如何弥补这些较大成本是一个现实问题。在这些成本一时难以公平分摊的情况下,实施教师礼遇制度会遇到难以想象的阻力和困难。一项制度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不仅不符合制定政策的初衷,而且会有损政策的威严和公信力。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建议的逻辑很值得商榷。教师的确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全社会也确实应该尊师重教,但实现这一美好愿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解决这一问题,仅靠建立教师礼遇制度就达成所愿,那么其他类似问题都通过类似逻辑实现,比如尊医重卫就建立医护礼遇制度,全社会的公平岂不到处是“礼遇制度”在叠加、撞车?换个角度看,各种礼遇制度纷纷出台,也就看不到教师的特殊“礼遇”了。
事实上,教师职业荣誉感不足的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比如教师工资福利普遍不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还不浓,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显然可以按照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切实提高教师工资等待遇、加大社会尊师重教宣传力度和效果等。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所谓的教师职业荣誉感不足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实现更高质量的教育,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建立教师礼遇制度也的确能够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但一项制度能不能最终实施,并不仅取决于这一制度的目的正确和有效果就行,而是必须系统考虑这一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对社会的整体影响,不能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陷入更复杂的社会问题之中,或激发新的社会矛盾。目前,建立教师礼遇制度,可预知的实施危害性和社会负面影响太大,缺乏建立的足够社会必要性,还是慎行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