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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教师减负,要有辩证思维

在1月18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就响亮地提出,要下大力气给广大中小学教师减负。陈宝生部长说:“今年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教育部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要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要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陈部长的讲话一经媒体报道,立即获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一片欢呼,认为是2019年新年,教育部送给全国中小学教师的一份厚礼。

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是不可辩驳的事实。它不仅严重影响了教师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了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妨碍了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已经到了非减不可的地步。但我们在减轻教师过重负担的时候,如果不坚持辩证思维,盲目减负,则可能适得其反。

对教师的负担,要辩证地看待。不要一提减负,就把教师该负的负担也减了。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个轻松好玩的事情;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份休闲舒适的职业。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长期性、示范性,决定了教师的负担不可能轻松。给教师减负,是减掉教师不该有的额外负担,目的是为了教师更专心更专业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绝不是为了让教师舒适好玩。那种认为给教师减负就是让教师不做事、少干活的思想是极端错误的。

教师不该有的负担减轻了,但教师该有的负担还要加强。负担,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种责任。教师承担的是立德树人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但不能减,而且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不断加强。比如,新时代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但我们有的教师,不论是思想或者技术,观念或者行为,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都需要重新学习提高,对这种学习负担,我们能减吗?我们不但不能减,还必须大大加强。

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各地教育的发展极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教育的差距极大。在城市和发达地区,认为负担过重,而在农村和贫困地区,则可能感到负担不足。在缺编的学校感到负担过重,在超编的学校则可能是负担不足。在能力不足的教师看来负担过重,在技艺高超的教师看来则可能是负担不足。因此,对教师的负担,要因时、因地、因人辩证对待,切不可千遍一律。

前不久,某市政府信箱接到群众投诉,说是有一所学校以减负为名,把学校开展的文学、艺术、体育、音乐等第二课堂活动统统取消了,学生为了发展特长,只得到校外去参加社会培训,这不仅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加大了学生学习的安全风险。这种负担,是学校和教师应该承担的负担,于学生有利,于学生家长有利,于学校教育有利,学校和教师不但要把这副担子担起,而且还要担好。

总之,教师额外的负担要减,但教师必担的负担,不但不能减,而且还必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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