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到2018年,我从事教育工作的40年,正好是改革开放的40年。在这40年里,教育发展日新月异: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环境得到优化,教师地位得到提高等。这些变化有目共睹,但在我看来,教育最深刻的变化是学生观之变。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许多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里来,对老师说:“老师,孩子如果不听话,尽管打。”
不少老师也信奉“棍子底下出好人”的古训,把打作为教育学生的主要方式,常常体罚或变相体罚那些不听话的学生。
有的学生被打后,竟然不敢向家长报告。有的家长即使知道孩子被老师打过,不仅不会指责老师,反而会对孩子说,“打得好!”
由此可见,在当时,由于受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和封建宗法制的学生观的影响,学生被视为老师的附属品,缺乏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学生必须服从老师,甚至任由老师“摆布”;学生在教育中也沦为被灌输的、缺乏主动性的“器皿”和“仓库”,成为没有主体意识的“物”。
随着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学生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以人为本”这一全新的学生观逐步建立,广大教师自觉地摒弃传统的学生观,牢固树立全新的学生观。
首先,学生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发展中的、有着完整生命表现形态的生命个体。“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将学生作为教育的核心,将学生作为一切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倡导教育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由此可以发现,学生的本质属性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没有主体意识的“物”,而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发展中的、有着完整生命表现形态的生命个体。
由于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人格尊严得到尊重,因而那些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被淘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被禁止;那些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被诟病,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基本建立。如此,更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全新的学生观告诉我们,学生是一个个鲜活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教师可以促进他们成长,但不能代替他们成长。因而,学生成为教育的核心、学习的主体。
在这种学生观和教学观的指导下,教师在课堂中的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领导者转变为引导者,从教育者转变为鼓动者,从组织者转变为策划者,从管理者转变为指导者。一言以蔽之,教师要从台上走到台下,从台前走到幕后,让学生站在教室和校园的中央,成为学习的主人。
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广大教师能够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中心,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自觉学习、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再次,学生成为教师的朋友。全新的学生观转换了师生的角色,学生不再是教师的附属品,而是教师的朋友。因而,许多老师不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而是把自己摆在与学生平等的位置,与学生建立了一种平等的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把学生当作朋友,主动与学生平等对话、合作学习。
之所以说,学生观之变是最深刻的教育变化,是因为学生观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而全新的学生观孕育并催生了全新的教学观、评价观、教师观等。这些全新的观念,已经成为教育回归本真和本质的“催化剂”,推动着现代学校教育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