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局就“国学读本有多处错误”一事回应媒体称,由于工作失误,内部读本中出现了多处错误,经研究决定:1. 将出现问题的内部读本全部收回,重新认真审订,由教师对错误进行手工修改后再返回学生使用。2. 对其余内部读本也迅速组织人员重新审订,确保内容准确无误。3. 对校对人员和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
可以看出,桥西区教育局的态度还是较为积极的,不过,在处理方式上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问题教材只是校对的责任?理论上说,由政府出资,骨干教师编写,又免费发放的教材,是教育局办的一件好事。但办好这件事,必须要确保教材合格。要编写一本合格的教材,论证、立项、编写、校对、审订、印制等流程,每一个关口都要有严格的审核,各个环节均有人负责,任何一个环节都容不得闪失。现在,教材出了问题,是起“工作失误”,这种说辞难以服众,责任甩在校对上,看似找出了问题的症结,实则并没有很诚恳地表达歉意。
第二,“严肃批评”就一了百了?教材出了问题,教育局也只是对“校对人员和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这样的处理方式令人不尽满意。日常教学中,针对教师的教学事故,学校及教育局有相应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我和诗词有个约》的错误堪比严重的教学事故,甚至是责任事故。批评不等于追责,编了一本漏洞百出的国学教材,无异于是“豆腐渣”工程。仅是“严肃批评”就将问题化解,对此,公众并不买账。
第三,《我和诗词有个约》究竟是教材还是内部读本?此前媒体报道称,桥西区教育局将《我和诗词有个约》称为“教材”,而石家庄桥西区教育局在回复中则称:由于工作失误,内部读本中出现了多处错误。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核准本地区编写地方课程教材的立项申请”。显然,区教育局是没有权力编写教材的,因此,这种已编写的“教材”理应被直接清理,或者将其定性为“内部读本”。但这种“内部读本”是否为非法读物呢?
在国家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体系下,当前由县区教育局编写的教材或内部读本,并不止桥西区教育局一家。县区教育局编写的内部读本(教材),向上与地方教材挂不上钩,向下又与校本教材沾不上边,但为何县区教育局爱打擦边球,热衷编写内部读本(教材)呢?这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