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为了留在北大,我可能要花二十万》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文中写道,学校召开各院系会议,称因宿舍资源紧张,至少有45%的专硕新生将无法入住万柳公寓,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可以拥有宿舍的55%的“幸运儿”将由抽签决定。对此,北京大学公寓服务中心表示,拟通过调整圆明园校区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原定住宿安排,帮助其余同学解决住宿问题。(7月29日新京报)
用抽签方式来决定新生的住宿问题,这无论怎么看都有些滑稽可笑。就现有报道来看,北大部分新招专业硕士没有宿舍安排的困境似乎有了解决途径。但这并不意味事情的结束,反而应该成为相关高校审视自身的开端与契机。
其实,针对部分专硕新生不安排宿舍的问题,北大并非没有事前说明,《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事先已经明确说过,“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但即便如此,这也不能成为不为今年招收的新硕士生提供宿舍的理由。因为在北大的众多学生中,单单强调不为专业硕士提供宿舍,是不一律平等看待全校学生的表现,是一种教育歧视,是对“自由、平等、博爱”等大学办学理念和精神的践踏,是对北大声誉的一种伤害。
更关键的是,这与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所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等权利。据此,作为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保障之一,为包括专业硕士在内的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宿舍是高校的基本义务,不能推脱。
教育部办公厅早在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中就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的组织领导,高校党政领导要切实抓好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学校各有关部门和院系要密切配合,制定科学合理、方便学生的宿舍调整方案。这说明,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宿舍,教育主管部门也在时刻要求和推进。
在北大硕士新生宿舍安排的问题上,该校先是自我规定不为部分学生提供宿舍,后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又表示为学生尽量协调,这就让人有些疑惑——北大到底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条件为硕士新生提供宿舍,还是被挪作他用,抑或其他?
不论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该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北大在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就学住宿条件等方面的不足,而这对其他高校而言也是一种警示,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