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各级学校放暑假的时间。教育学者冯德全在《假期重于学期》一书中提出,实行寒暑假制度是为了让孩子们丰富生活,扩大视野。寒暑假也避免了孩子在过于炎热或者寒冷的情况下上学,保护了孩子的身体。此外,从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来看,经过了一个学期的学习,孩子需要利用假期进行体力上脑力上的休整。
教师同样也需要利用寒暑假进行休整,在义务教育阶段和享受财政拨款的学校,教师的寒暑假是能得到保证的。但在学前阶段,有些幼儿园却没有寒暑假。这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家长,让家长能安心上班。不少幼儿园甚至会利用不休假这点,来吸引家长、争夺生源。另一方面,按照各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幼儿园退费标准,休假期间幼儿园不能收取幼儿保教费用,但同时却要为休假教师支付工资,这对一些民办幼儿园或者公办自收自支幼儿园来说是很大的财务负担。
不休假的幼儿园教师,其敬业精神令人佩服,但从幼儿教育“保教合一”的职业特性来看,不休假无法保证幼儿教育的质量。美国伊利诺斯北部大学和多米尼加大学的调查显示,教师在工作2个月后压力明显增加,在4个月左右达到极限,不仅教学效率会下降,而且教学事故率也会升高。幼儿教师平时的工作量非常大,既要照顾到三四十个孩子的吃喝拉撒睡等生活细节,还要进行教学工作,以及面对来自家长和上级的压力,他们的身心疲惫状况可想而知,此时如果没有假期进行休整,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因此,虽然不休假可能符合眼前的经济利益,但从长远考虑,对整个学前教育行业是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证幼儿教师的休息权,《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各地的民办幼儿园和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方便家长为前提,建立内部轮休制度。各地政府要建立学前教育财政生均拨款机制,进一步凸显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教育应符合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发展规律。教师也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利用假期进行充电学习。所以,不论从幼儿的角度还是教师的角度,都不应该“缺席”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