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图书馆应当以全开架借阅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教室等空间创新书刊借阅方式。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个小时。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学习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读书。苏霍姆林斯基说,“一所学校可以什么也没有,但只要有图书馆,就可以称之为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小学校图书馆宣言》中也写到:“中小学图书馆是保证学校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事业,是保证学校取得教育成就的基本条件。”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学校面积再小、条件再差,图书室却是必备的。
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均衡举措的逐渐落实、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各地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以不断改善,特别是图书室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馆舍条件到内部管理、从图书数量到图书质量,都实现了质的飞跃。
但是,从各地的调研情况来看,中小学图书室虽然藏书丰富了,但实际阅读率却并不高,不少学校甚至为零。近年来,我发现,很多学校虽有图书借阅室,但明显是用来应付检查的。因为尽管借阅登记册上有相关借阅信息,但架上的图书不仅排列整齐,而且一尘不染。随便翻开一本,都是崭新如初,找不到一丝被读过的痕迹。座谈时,老师也坦陈,学生很少有到图书室来借书的,不是不让学生借,而是因为学生根本没有读书的时间。
当下,素质教育、核心素养、“减负”等虽然喊得响亮,但不少人仍是把分数、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教师业绩的唯一标准。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每节课都被学科教学填充,学生没有了自习时间,不少学校甚至连中午的“饭空”也安排教师坐班。学生从早到晚只能抱着课本,不停地与各种各样的学案、试卷打交道;放学回家后,还有数不清的作业、做不完的试题;到了周末、节假日,孩子又会被家长逼着去上兴趣班、补习班……如此情况下,孩子们哪还有时间、精力去读书。
因此,要充分发挥图书室的作用,让学生去借书、读书,首先要做的就是更新学校、教师、家长的教育理念,丢弃 “以成绩评高下、唯分数论英雄”的狭隘观念,使其认识到读书对孩子学习、成长的重要作用。
首先,学校应参照“阳光活动一小时”,给学生留出一小时甚至更多自由读书、活动的时间。现在,学校课表虽都显示有活动课,但常常被学科老师占据,或者学生被拉去参加社团活动。无论学生喜不喜欢、有没有该方面的潜质,都要按照学校划定的社团参加活动。这不但使社团、活动课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也使学生没有了自由时间。
我记得我上小学和初中时,学校也有各种兴趣小组,但每个兴趣小组人数并不多,且都是对某方面有兴趣的同学。那时,每天有两节的课外活动时间,大多数同学就是去图书室借书、读书。晚自习既没有具体到学科,更没有老师坐班。做完作业,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看课外书了。记得当时学校图书室几乎每一本书都被翻烂了,有时封面破得实在不像样子了,管理员才会不得不用牛皮纸进行修补。我想,那时的图书借阅检查肯定不需要查图书借阅登记,更不需要找师生访谈,破了的图书就是阅读率最好的见证。
因此,要让学生在学校借书、读书,学校的活动课、自习课就不能再具体到学科,不能让教师去坐班,学校、班级要尽量减少统一活动,给学生留出自由、充足的读书时间。
其次,要切实将“减负令”落到实处。要尽可能地减少家庭作业,让学生在家里也有时间和精力去读一些闲书。
再次,在孩子读书问题上,家长要更新观念、积极配合。节假日,可以让孩子参加他们自己真正喜欢的兴趣班、特长班,但如非必要,应该坚决拒绝文化课的补习。
最后,还要充分发挥考试指挥捧的作用。比如高考北京卷,近年来的微作文题目一直是对学生阅读情况的考查。而要较好地完成这道题目,不读书是不行的,仅是临时突击也是不行的,必须要平时多读、精读、深读才行。因此,要让学校图书室发挥应有的作用,还学生读书的时间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