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一定要让家长放心安心。”全国政协委员刘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通过技术化手段加强监管,只是保障幼儿权益的辅助手段。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解决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是标本兼治。一般情况下,标本兼治的逻辑是既治标又治本,治标是治本的过程保障,治本是治标的最终结果。在解决教育问题时,标本兼治同样适用。教育问题往往成因复杂,涉及方方面面,解决起来既需要综合施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怎样,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教育是无法停下来等待的,在尚未达成治本的理想状态之前,针对某些问题的治标之策无疑是必要而有意义的。
正如解决儿童托育机构的托管问题,真正做到让家长放心安心,从根本上看确实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但是,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慢工程,单从师资力量培养层面看就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西南大学教育政策研究所曾做过估算,到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数将达到5750.82万,需要专任教师383.39万、保育员191.69万,教师总需求量575.08万,这个目标显然短期内无法实现。而采取技术手段来加强配套监管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措施,既能对潜在的师德失范行为形成威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合家长与托育机构的信任危机。作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这项措施是比较具体和务实的。
当前,社会对解决教育热点问题的迫切感空前,由此滋生出一种急躁心理,恨不得立即来个治本之策药到病除。殊不知,解决问题既要有远期愿景,也要有阶段性小目标,应该统筹实施。任何教育问题都有深层次的现实土壤,教育难题的破解之策不在于其是否为药到病除的万全之策,而在于是否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能否使当前的教育离所期望的目标近些。在短期无法达到治本效果的前提下,实施在某一方面具有可行性的措施,先完成一个小目标,不失为一种理性担当之举。
前不久,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尽管学生“减负”的根本在于以考试评价制度为核心的综合改革,但这种剑指培训机构的严厉治理对于遏制一些培训机构推波助澜、降降辅导市场的“虚火”,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所以,解决教育问题应在理论应为、现实可为之间寻求切实可行的路径,既不能因为治本难度大、周期长而畏于行动,也不能因为治标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视为没有意义不去作为。这应该是各级政府、教育部门担当尽责需要遵循的,也应该成为全社会理性对待教育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