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院长杜惠平认为,在定向就业、合约管理的制度安排下,定向师范生通常只能定向安排在生源地,跨区域流动几乎不可能。同时,定向师范生的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其他非定向师范生进入的可能。杜惠平建议,要探索实行定向师范生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定向师范生退出、准出和清退机制。比如,可通过试点探索方式,允许定向师范生和非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进行二次选择。(3月2日重庆晚报)
当前,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其中突出表现为师资配备的不均衡。优秀师范毕业生“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已经是制约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难题。切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必须从源头抓起,下大力气推进乡村教师培养计划。通过定向培养的的方式,为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提供优秀的师资,不愧为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形式。
定向师范生的乡村教师培养计划,让一批有志于发展家乡教育的热血青年选择教育事业,这种本土化教师培养模式为乡村教师“留得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农村新进教师安居乐业,扎根乡村。
定向师范生实施的是定向就业、合约管理制度,有利于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但是,定向师范生培养模式不能等同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包分配模式,在提高门槛的同时,也要严格把住“出口关”。如此,才能保证乡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杜惠平委员提出的探索实行定向师范生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定向师范生退出、准出和清退机制,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意义。乡村教师配备不仅要重数量更要重质量。试想,让一批对乡村教育没有感情的人从事教育事业,不仅阻碍了其自身发展,也阻碍了其他人才进入教师行业。更加灵活的定向师范生管理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保障乡村教师素质,而允许定向师范生与非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进行的二次选择,更体现人才流动的多样化,教师岗位选择的双向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切实提高生源质量,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乡村教育环境艰苦,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与引领力。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是对乡村教育的倾向与支持,而对定向师范生,也需要给予更多的激励与优惠,从而让一批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具有较高道德素养与专业水准的教师进入乡村教师的行列,以他们的满腔热血与教育智慧,滋润乡村少年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