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基础教育的学科教师,也是中小学校的领导者。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品行修养。其中,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指的是,“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如果将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三类领导力,即价值领导力、教学领导力、组织领导力。我认为,这三类领导力必然是校长应该具备的关键能力,但是,仅有这些还不足以胜任校长岗位,还应该至少具备信息化领导力和学校治理领导力。
在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的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必将带来教育理念的创新和教学模式的深刻革命,中小学校要坚持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作为核心理念,按照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校长是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带头人、组织者和践行者,应该履行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评价推动学校信息化工作的专业职责。所以,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信息化领导力。
“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门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现代教育治理改革取得突破。新时代,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办现代化的基础教育,中小学校必须不断提升和优化教育治理的理念、体系和能力,推进治理方式变革。因此,学校治理领导力应该列为中小学校长的关键能力之一。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体现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内容。从这8个方面的内容来看,中小学校长的关键能力与《办法》的要求是一致的,即校长必须具备价值领导力、教学领导力、组织领导力、信息化领导力和学校治理领导力等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