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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折腾的“证明”,还是少点为好

近日,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一些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11月19日贵州都市报)

近年来,在媒体的密集曝光下,各种奇葩证明引发广泛关注。诸如,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老人请派出所证明自己“还活着”;银行要求客户开户籍证明……这些证明在网络公共空间下被分析、认识得极为深刻,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多此一举”地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

教育领域也没能“独善其身”。入学证明、就读证明、毕业证明等也让学生跑了不少“冤枉路”。原本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说得通俗一点,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求职过程中就相当于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的身份证一样,完全可以“一证解决”相关的学籍问题。

在这样的语境下,用人单位频繁要求毕业生开具学历证明就令人疑惑了。一些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是,毕业证和学位证容易造假,要求额外开具校方的学历证明也是迫不得已。其实,这样的理由根本经不起推敲。2001年,我国就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的学籍信息可以通过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指定的相关网站进行校验。也就是说,在信息共享的时代,用人单位核实求职者学籍信息已经十分便利,再要求学生书面证明“我是我”,就纯属瞎折腾。退一步讲,既然学位证都可能会造假,学历证明就不能造假吗?如果真有造假者,需要开具的学历证明也不一定可信。

当然,用人单位为了确保招录过程的规范性,制定一些参照标准无可厚非,但倘若无厘头的要求变得极为普遍时,就必须进行深刻反思。报道中也提到,对开具学历证明说“不”的高校,已经不止一家。而通过学校的官方告知才能引起社会反思,也说明求职者的权益保障缺乏有效途径。求职本就不易,加之竞争激烈,处于弱势一方的永远是学生,所以面对此类要求,学生也只得按规矩来回跑,否则会导致“一切后果自负”。

那么,除了学校为学生发声外,这类问题真就无法遏制了吗?我认为,学校的官方呼吁固然有一定的期待作用,但证明能少则少的根本解决措施仍旧是政策发力。2017年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会议上要求,“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也就是说,能通过信息共享解决的问题,就不能再去折腾学生。所以,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并监督执行,保证政策制度落地。在做好信息技术共享推广的同时,如果仍然存在不合时宜的证明,要对不思突破的责任主体该罚则罚,该治则治,以儆效尤。同时,也不能一味将矛头对准用人单位,对于学位造假、论文注水的违规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将失范行为并入相关信息网站。两相结合,既巧借了互联网之便,也是对青年梦想的最好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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