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发出一份公约《让家长告别检查作业——实验小学教师公约之作业篇》。里面提到,“认真批改作业,是每一位老师的基本职责!检查作业是学生的事,不是妈妈的事……从今天起,要改变‘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现状,取消规定家长为孩子家庭作业签字的要求。”(9月17日钱江晚报)
教师布置家庭作业,家长检查孩子作业完成情况,并在作业本上签字,是很多学校通用的做法。据说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家校合作,让家长督促孩子完成作业。殊不知,这种做法一是增加了家长的压力和负担,让“家庭作业”变成了“家长作业”;二是助长了孩子对父母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更为重要的是,这样还模糊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界,造成双方职责不清,方向不明,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检查、批改学生作业是教师的份内之事,不是家长应尽的职责。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讲,教师布置作业的目的有两个:复习巩固当天所学知识和检测学习效果。复习巩固是指孩子在做作业之前要先打开书本,把当天所学知识温习一下,然后再做作业,这一过程几乎不用家长监督。检测学习效果是通过做作业,让孩子自己知道哪里学会了,哪里还没有学会,以便于教师及时查缺补漏,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学生作业中出现各种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教师只有通过批改学生作业发现这些问题,才能使作业讲评有的放矢。
由此可见,家长没有帮老师批改、检查学生作业的义务。教师让家长帮忙检查、批改作业,实际上就没有很好地落实学校教育的职能。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附庸,有其自身的职能定位,学校教育领域的专业活动不能向家长转移。如果学生的作业完全由家长检查或代劳,布置作业就失去了意义。金东区实验小学为改变“家庭作业”变“家长作业”的现状,取消家长为孩子家庭作业签字的要求,迈出了理清家校关系的第一步,值得点赞。
长期以来,家校关系边界都模糊不清,本该学校做的事情由家长代劳,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反而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因此,理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界,明确各自的职责,对开展有效的家校合作意义重大。
家庭教育有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职责,但这不能成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更不能成为其唯一目标。家庭教育的独特价值是为学生提供环境基础,家长要做的是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家庭氛围,帮助和引导孩子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家长要让孩子认识到: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只有让孩子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孩子才会认真地对待学习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