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号上午,一位刘姓外籍专家坐高铁,从上海虹桥出发,去宁波开会。有几个孩子在车厢里闹,这位男士实在受不了,就提醒小孩的家长管一管。结果孩子的妈妈动手打了该男士一耳光,造成他左眼球出血。(6月26日扬子晚报)
只因多说了一句,竟招来“血光之灾”。血淋淋的现实再次提醒人们,“熊孩子”背后必有“熊家长”。如果“熊孩子”是出于无知,那“熊家长”则可能是出于无畏乃至无耻。
此次事件与是否外籍无关,与是否专家无关,与高铁车次也无关……而与家长的文明教养和法治意识有关。在某种程度上讲,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熊孩子”,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很有可能有一个不负责任甚至不明事理的熊爸或熊妈。对此,我们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笔者认为,对待熊家长,既要德治,也要法治。
在道德上,用舆论去谴责一番,这对于任何有羞耻感的人都是奏效的。可对于某些人,所谓的道德谴责、舆论压力,却不值一提。
记者事后采访这位打人的女家长,对方一副不耐烦地口吻:“关你们什么事啊,不想说。”如果记者的描述为真,该女士不知悔改的态度,还真让人无能为力。从现实来看,个人的素质高低成因复杂,这种就事论事的道德教育在其身上几乎失灵。
在法律层面,涉事家长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涉嫌违法,一经核实,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要拿起法律武器诉诸行动,保障每个社会主体的尊严,甚至要加大对公共场合无视、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报道,曾有两名男子在新加坡地铁车厢涂鸦,遭法官判处9个月监禁及3下鞭刑。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不一定要给类似事件施以重罚,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严惩不一定能够彻底改造当事人,但至少会起到“杀鸡骇猴”之效。愿那些在乱风中飘荡的野蛮灵魂,找到彼此尊重的文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