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西安市创业,西安从去年推出人才安居公租房项目,但是近日发现有大学生把月租150元左右的公租房以每月五六百元转租牟利。对此,该局将违规转租的大学生用户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6月7日新华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西安市大学生人才安居公租房明确了其作用就是由新毕业大学生本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等,那么大学生不按此规定而转租公租房牟利,明显违规。有关方面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可谓罚当其过,没什么可多说的。问题是,这些大学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只有深入反思弄清这一问题的根源,才可能从根本上更好遏制和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首先,突破大学生人才安居公租房的适用范围等规定转租牟利,与一些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不够,无疑有着深刻的直接联系。但也不可否认,这其中还有其他更直接的成因。
西安市推出该项目的直接动因,是通过提供廉价的公租房,吸引和留住刚毕业的大学生人才。但问题是,偌大个西安市,各部门各公司等分布各地,需要的大学生人才也分布在各个角落。这就需要公租房在解决有房住的基础上,又满足工作地就近、交通便利等要求,才契合大学生的需求,才能让大学生真正住下来,才能减少转租等一定程度上的“弃房”行为。
但就目前情况看,西安市提供的人才安居公租房,主要分布在上庄村、夏家堡、王家棚、向阳沟等4个地方,显然不能很好适应这些大学生的实际租房要求,发生转租并顺带牟利等行为,就不难理解。
此外,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大学生转租公租房牟利,也凸显了该项目的管理还存在一些明显的漏洞,比如日常监管机制不够常态、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以及对违规使用转租公租房的惩戒机制不够严厉等。
试想,如果日常监督机制严密到位,个别大学生转租牟利,能很快被发现和制止,也就不可能有更多的效仿者;如果违规转租惩戒机制足够并执行到位,所受惩罚远大于转租牟利所得,违规成本巨大,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转租牟利。但事实是,一些大学生受到的处罚仅是退房,或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在西安购房及落户等,并没有要求退还牟利所得、罚款等,处理并不算深刻、有力和到位。
现有处理措施固然必要,但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类似问题再发生,还要从这类房子建设及供给的科学性、有效性,以及管理制度的严肃性、日常执行的到位程度等方面入手,进行必要的检视、完善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