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中小学,有老师为了鼓励学生好好学习,会自掏腰包,给学生买奖品以此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久而久之,教师会在经济等方面出现问题。据悉,某位小学教师上个学期为学生买礼物花了1300多元。这个学期从2月13日开学到3月30日已经花了900多元了,而这只是网上的花费,还不包括平时现实生活中买的礼品费用。
老师自掏腰包买奖品奖励学生不是不可,但需要明白的是,适度是药,过度是毒。给予学生过度的物质奖励,必然掉入物质奖励的泥淖,使学生产生“物质依赖症”,使自己陷入经济危机,适得其反。需要明白的是,奖励不是交易——学生用努力学习的方式或良好的表现,换取老师的物质奖励。也就是说,奖品可以是物质,但奖励不应物质化。
物质奖励尽管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但消极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会让学生对物质更加期待。学生的需求是有层次感的,一个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便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一旦物质奖励达不到学生的预期,不能满足学生更高层次的需求,那么他们便会失望,其学习动力和积极性便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单纯的物质奖励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奖励效果。与其说这位老师采用的是奖励机制,不如说是单一的物质奖励方式。奖品的刺激产生的是“泡沫效应”,学生的“表现良好”只是暂时的,是不稳定的。一旦老师按下奖励的“暂停键”,学生就会“原形毕露”。因此,奖励的方式要多样化、形式要灵活化、奖品要丰富化。
一个人除了物质需求外,还有被尊重、被爱、被认可等精神需求。那么奖励的方式除了物质奖励外,还有精神奖励。精神奖励比物质奖励往往更重要更有效,因为精神需求是更高层次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奖励也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而精神奖励与教育的本质相吻合,是唤醒和点燃。只有那些能够满足学生精神需要的奖励,才会唤醒学生沉睡的心,才会点燃学生心中的火种,从而使学生产生获得感和成就感。所以,这位老师的奖励机制存在明显的“硬伤”,缺少至关重要的奖励方式——精神奖励。
单纯采用的某一种奖励方式,是奖励的窄化;执意采用一成不变的奖励方式,是奖励的僵化。无论窄化还是僵化,都是走进了奖励的误区,弱化了奖励的作用。正确的奖励原则是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适时、适度、适合。
奖励学生,教师不仅要尽“力”而为,更要尽“智”而为。所谓的尽“力”而为,就是自掏腰包奖励学生时,要量力而行,不要给自己制造经济压力,造成负担,更不要将奖励物质化,误导学生为奖励而学习。所谓的尽“智”而为,就是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创新奖励办法,让每一种奖励形式或奖品有创意,给学生新鲜感,成为点燃学生的“火把”。当然,奖励也是一门艺术,是有讲究的。无论采用哪种奖励方式,最初可以持续地强化,达到一定效果后,则可以逐步地弱化,直到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教是为了不教。同理,奖励是为了不奖励。只有适时、适度、适合的奖励,才能实现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