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中国教育报刊发的蒲公英评论作者刘义富的《行政命令果真能推动读书?》,我有不同的观点。
领导通过行政命令推动教师读书,初衷是好的。说明其认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也看到了教师不爱读书的现状,并且想通过一些措施来努力改变这种现状,让教师养成读书的习惯,从而更好的带动学生读书。这恰恰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找对了解决路径,怎么能说是瞎折腾?有老师说每天都很忙,要备课、看作业、管学生……哪有时间读书,哪有时间做笔记、谈心得、写反思。试想,一个老师如果每天忙到挤不出时间来读书,其工作态度勿庸置疑,但其工作能力恐怕还是有待提升的。而要想提升能力,读书是最佳途径,也是必然选择。
当然,人是有惰性的,对用行政命令来推一把、赶一程,难免会有“怨言”,等切身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差评”自然会变为“点赞”。作为领导,在大力推动教师读书上,要有不怕“掉粉”的心理,也要有“结硬寨,打呆仗”的思想准备。要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办好,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推动教师读书还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气魄,不要因为短时间内难看到效果就不去做。
一项制度要想见成效,最需要的就是持之以恒。推动教师读书更是如此,需要长期的不懈的努力与坚持,直到教师把行政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内在需求,把苦读书变为乐读书,形成习惯,形成自觉。万事开头难,但只要开了头,就要用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去落实,还有什么事情不能成功?怕的是虎头蛇尾,不能一以贯之;忧的是有气无力,不能持续扎实执行到位。
光有行政命令肯定还不够。只有与服务相结合,事先做好充分的保障,才能推行得更顺畅。学校要对教师的阅读兴趣与愿望进行调查,根据教师专业成长需要,为教师选好书,向教师推荐好书,引导教师有计划的阅读好书。
学校还要为教师营造好的读书环境,繁琐的借阅制度往往让教师望而止步,书既然是买来给教师读的,为什么不能放在教师随时都能看到、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呢?教师利用课间十分钟能翻一翻,批改完作业后可以看一看,零碎的闲暇时间都能变成有效的阅读时间,受益颇非,其乐无穷。甚至可以让教师把书带回家,摆在床头,放在几上,睡前读一读。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教师读书吧,放点轻音乐,营造舒适的环境,让教师能够完全放松,沉浸其中,享受那份惬意与宁静,读书的效果会更好。
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也是不可缺少的。大家围坐在一起,自由的品茗谈书,交谈理解体会,分享心得感受,让思想与思想碰撞、情感与情感沟通,这样对书的认识会更深刻,理解会更透彻,让读书变成一种生活、一种乐趣。
只要读书的行政命令是真心实意为教师读书服务,只要这些行政命令能够持而不懈地贯彻下去,读书会慢慢成为教师的一种行动自觉,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也会慢慢地提升,自然会达到一种不令而行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