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岗位只招处女座员工!”日前青岛一家企业在一场招聘会上开出如此奇葩招聘要求。人力资源总监刘女士表示:“公司统计发现,处女座的员工是把风险控制得最好的。”(1月19 日广州日报)
并非是处女座就一定录取,但非处女座的,一定不会录用。继户口歧视、身份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颜值歧视、身高歧视、健康歧视等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之后,又出现了“星座歧视”,真是让四处找工作的毕业生们倒吸一口凉气。
“处女座员工能把控好风险”,这显然是伪科学。星相学是从西方舶来的一门占卜方术,在中国也有不少拥趸。不过,即使在星相学原发地的欧美各国,对于所谓的十二星座也大都定义在爱好的层面上。因此,对星座的解读权作一种好玩的娱乐,要是当真,则是大错特错;要是以此来安排生活、开展工作更是荒谬至极。
虽说民营企业在人才招聘上有更大的自主权,但这样的奇葩招聘仍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都要求招聘时不能有任何歧视现象。《就业促进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企业积极担负社会责任的表现。
企业要想获得好的业绩,应该在市场定位、发展规划、内部管理、员工培训、措施优化、不断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如果把心思用在奇葩招聘上,认为星座相合是前提条件,那真是跑偏了,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堪忧。
大学毕业生再碰到这种招聘也不必郁闷,有了金刚钻何惧瓷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