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前后的保研季演化成了白热化的“掐尖”大战。某西部高校研究生院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校今年拿到保研资格的学生中,近80%选择离开。而据他了解,其他中西部兄弟院校也面临同样尴尬的局面。(《光明日报》 11月2日)
2014年7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荐高校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而此前各校的保送名额分为校内留用和校外推荐两类,只规定“校外推荐不能少于20%”。
这一改变意在打破高校间非学术因素构筑的招生壁垒。不料,由于不同大学、不同专业之间的差距较大,再加上研究生的报考总数连年减少,一些高校和导师再也不能淡定处之,甚至想方设法,软磨硬泡保生源、抢生源。
在保送名额的分配上,过去中西部地区高校尤其是省属院校在大约20%的学生选择外保后,还能通过内部推荐留住80%在本校读研究生。而如今考生不受此约束,可反复比较不同大学、不同学院、不同学科的实力和特色,最终做出理性选择,这样无疑保障了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权利。由此可见,政策立意无疑是积极的。
只是在现有条件下,能招收研究生的大多数是公立学校,不同学校所能获得的资源、非招生的政策待遇、所处社会的环境适切度都存在大小不一的差距,这种生源争夺本身就不只是导师是否优秀、学科是否优质的竞争,还夹杂着行政权力、物质利益、自然条件、就业环境等多重因素,中西部地区的高校和省属院校明显处于劣势,它们将会比中心城市的高校更早遭遇生源不满的窘境。
笔者认为,这一政策变动本身引发的激烈竞争,对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来说是积极的信号。在当下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竞争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驱动力。各个学校使出一定的招数网罗优秀学生无可厚非,对那些在竞争中招不到学生的专业和高校适当调整招生规模乃至招生资格就是一种汰劣机制。总体上看中国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需要适度压缩,从被淘汰的那端压缩无疑是合理的,运用好这一机制有助于逐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但是,在运用这个机制的同时需要防止误伤,最有可能发生的误伤是对那些做得好却未能给予平台和条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教师、学科和学校。要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看谁做得更好,才是客观公正的,才能真正引发不同高校间的良性竞争,不应该让那些做得好却因为没有充分条件的学科、院校处于被淘汰的边缘。
因此,仅靠在招生这个支点上实现不同高校间的公平竞争还远远不够,目前急需在更广阔范围上建立新的公正和平衡。尤其要在资源配置、学校管理和评价指标上对所有学校一碗水端平,使不同高校的立足点平等。各个高校或学位点应该靠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生源,而非靠比其他高校更多的政策性奖学金,更多的政策支持,能花更多的财政经费等外部因素。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让研究生自主选择的这一保研新政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变形,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事实上,要建立高校间的良性竞争,还需要建立新的校际伦理。不能用行政手段把不同的高校分成三六九等,也不应依据其隶属关系就使用不同的政策,拨给多少不一的经费;而是应当承认不同学校的“校格”是平等的,其中包括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也应在“校格”上平等。在这样的意识下,才会有社会、考生、教师对不同高校的平等相待,才会改变中西部高校留不住本校优秀学生的状况,才会出现中心城市高校与中西部高校研究生生源的双向而非单向流动。
学校之间的竞争是永远存在的,学校之间的差别也不会完全消除,甚至没有必要消除。需要改变的应该是由于行政的差别对待而导致的不公,消除了这种原因导致的差别,让生源自由流动的环境才会更好。各高校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对考研的学生进行“围追堵截”,各级政府也需要改变对待不同高校厚此薄彼的积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