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9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在有些人看来,在高校学费越来越难收的背景下,黑龙江这所高校的跨学年预收学费打折新举措,鼓励学生积极缴学费,一没有强迫学生,二是无论对学生还是对高校都是有利的。因此,很多人简单地认为这样收学费的方式即使违反相关规定,也值得同情、宽容和认可。但笔者对此并不赞同。
高校跨学年预收学费打折,表面上看没有强迫学生,而是出于学生自愿,但这样违反了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果任其所为,很可能造成其他高校跟风效仿,扰乱高校办学秩序。最后,还会使那些家庭条件不好、缴不起跨年学费的贫困学生倍感压力、权益受损。
跨学年预收学费并打折,表面上看似对学生和高校都有利,但折射出的是高校教学质量不过硬和对顺利收取学生学费的不自信。假如高校的教学质量和育人方式能够让所有学生学有所成,并对高校的办学理念产生敬重和认同,又有几个学生愿冒着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的风险,而拖欠高校的学费呢?高校出现学费越来越难收的现象,需要反思的是自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理念差在哪里,而不是想方设法用收取跨学年学费的拙劣办法“拴住”学生。换个角度看,连顺利收取学费都不自信的高校,又能给学生提供什么样的教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