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解聘临聘教师又起风波,有几名超过10年的临聘教师致电媒体称,他们已经工作超10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被解聘。他们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果,而且,就赔偿金额一直与校方协商不成。而相关负责人称,一开始就让这些老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法院起诉或劳动仲裁,法院怎么判学校就怎么赔。(9月9日南方都市报)
临聘教师是代课教师的“变种”,深圳这起临聘教师解聘风波,背后的真实问题是,深圳还有大量的代课教师——据报道,深圳市全部代课教师总量近万人,其中龙岗区、宝安区的代课教师比例更是达到35%以上,十分惊人,违反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联合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中“因进修、病产假、支教等临时聘用不得超过在编在岗教职员总数5%”的文件精神。在笔者看来,存在这么大规模的代课教师,表明当地政府没有履行教育投入责任,仍以代课教师(或临聘教师)来应付教育,要么有编(制)不补,要么缺编却无编可补。
全面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正确的思路是,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转正”,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转岗或者清退、赔偿。在现有编制不足时,利用稍长时间逐渐消化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转正需求,深圳最初的做法是正确的,对近2000名临聘教师进行“冻结”,即不再招收新的代课教师;在有事业编制时,对符合条件的临聘教师进行转正。可是,此后,深圳却又大规模招聘临聘教师。此举有两大疑点,一是深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更多教师,那么,深圳市政府是否投入足够的编制,还是完全用临聘教师来应付教育的发展?二是如果有新增编制,为何这些新增编制不能用于解决最初的2000名临聘教师的转正问题?也许,政府部门会说,这是因为他们不合格,可如果他们不合格,为何以前长期聘用他们?
不管是在没有增加编制的情况下,一味招聘临聘教师;还是增加了编制,却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都说明当地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这与深圳的城市地位、形象严重不符。而类似问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一定程度存在。事实上,我国之所以存在代课教师以及在清退代课教师后又出现临聘教师、合同教师(把清退的教师再聘回来任教,就是有编制也不补)的情况,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想廉价使用代课教师,“节省”教育投入,导致同样是做教师工作,但代课教师、临聘教师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尊严的结果。
深圳辞退工作10余年的临聘教师和此前清退代课教师的情形完全相同,理由都是按政府规定清退,比如,这次大鹏新区葵涌第二小学有临聘教师30人,占事业编制的41.1%,因此,清退部分超比例的临聘教师是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规定。表面上,当地教育部门是依规定行事,可是,需要讲前因后果,如果政府不违规招聘那么多临聘教师,会有现在的清退吗?再者,这些规定,就是政府部门自行制定,完全不顾代课教师、临聘教师的意见,可以预见,在这次按规定辞退临聘教师后,深圳还可能继续招临聘教师,再过一段时间,再对临聘教师进行清理。
这或许是节约教师编制开支,“巧妙”使用临聘教师的“如意算盘”,可这算盘打到“百年大计”之本的教育身上,太短视,也太功利,这会影响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会影响城市和社会的未来。给每一个教师以尊严,一座城市才有尊严。在教师节到来时,各地都在谈尊师重教,尊师重教不是口号,而应该有踏踏实实的行动,只有切实保障每一个教师的待遇和权利,才是真正的尊师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