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新法制报》日前报道,江西都昌县中考对考生进行“城乡身份”区别,农村考生若想就读县城重点高中,得凭比县城考生高得多的考分,出现城乡考生“同分不同命”的情况。对当地而言,也许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或客观条件制约,但城乡考生“同分不同命”显然有违教育公平精神。
从现行的考试体系看,同一试卷的同一次考试中,农村学校的师资和教学条件都比县城差,在这种条件下,要考出相同分数,农村学生付出的努力比城里学生显然要大。若从立足点公平的角度看,需要依据师资和教学条件确定一个系数,将学生的考分乘以这个系数所得的分值才具有等值性。也就是说,农村学生应该比城里学生低若干分数进同一所重点校,这才是公平的。
如果媒体报道的这一情况属实,在全国推进教育均衡和公平的大背景下,都昌当地不仅没有采取这样精细的方式推进教育公平,反而制定政策让农村考生需要比县城考生高出几十甚至上百分才能进同一所学校,无怪乎当地百姓说此举是对农村考生的歧视。
据媒体报道,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给出的一个解释是,这是为了照顾县城考生就近上学便利。然而,隐藏在这背后的,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造成的农村考生和县城考生不公平竞争的尴尬现状。当地给了县城部分学生就近上学的方便,却以损害农村学生更大的权利为代价。
值得肯定的是,据媒体报道,当地在中考中设置了“均衡生”这一途径,意在尽量平衡城乡差异,但由于有名额和条件限制,多数农村考生无法享受。当“均衡生”成为稀缺机会时,这样的设置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公平,是值得忧虑的。
“同分不同命”并非某地独有,使得这一问题具有更为广泛的讨论意义。其背后深层的问题是,农村学生是否能与城镇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如果答案是不能或不尽完善,那就需要毫不犹豫、千方百计解决这类问题。
有观点认为,导致城乡考生“同分不同命”的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然而在笔者看来,为何重点中学都在县城才是问题的一大症结。事实上,由于教育资源布点不合理、长时间的教育政策不合理,结果导致当地教育生态被破坏,才使得农村学生在一些时候,抬头就看到“天花板”。
在一个县域或更大的区域内,政府在经费投入和政策上平等对待不同学校,这是维护当地教育生态良好的前提。十年前或二十年前,很多地方都有若干所势均力敌的高中。但是,后来很多地方错误地采取了一支独秀的“县中”模式,把优秀教师调到一所中学,把高分考生招到一所学校,全力打造当地的所谓“名校”,并作为当地教育政绩的重要载体。由于没有在区域内形成适度的良性竞争,当地教育的良性生态逐渐遭到破坏。从大处来说,造成了城乡、校际教育不均衡;从小处来说,导致县城生源难以就近就读的矛盾。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当然要废除那些明显不公平的政策,保障城乡考生“同分同命”,保障农村考生在义务教育的“出口”考试——中考中,有与县城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城市考生相同的通过考试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降低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学生面临的难度,真正打通“寒门出贵子”的通道。
从长远看,还是要着眼于建立教育良性生态,各地应停止实行对少数几所学校的特殊优待,让所有学校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要给多元主体办学释放政策空间,对规模过大的高中进行限制,以适度规模保证办学质量,对一些巨型高中进行必要的拆分。让不同的高中校通过自己的办学质量获得信誉,留住优秀教师,吸引优秀生源,而不是持续依赖政府的特殊扶持。
权利平等是考生和学校都需要的。经过一段时间如此方式的“休养生息”,笔者相信,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就会形成多校多点齐头并进的局面,考生就会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同分不同命”等矛盾就会逐渐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