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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哭了抱给娘”是一种教育“懒政”

“孩子哭了抱给娘”,原本是句俗语。初闻此言,是在刚当老师不久的某次班主任例会上,一领导说:“严重违纪管不了的学生,就让家长领回家,孩子哭了抱给娘嘛。”一晃20年过去,学校教育中至今仍不乏“孩子哭了抱给娘”的做法。

课堂上学生违纪了,学科老师自己不处理、不管教,直接交给班主任处理;稍微棘手的事情,班主任不办理,非得交给政教主任;以此类推,直至推给校长。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很多时候学校没对学生违纪进行耐心教育就直接把孩子推给家长:“回家反省一周,改好了再说!”最近就有媒体报道某学校让学生“回家反省”,不让参加期末考试,真是咄咄怪事!

借用今日热词,“孩子哭了抱给娘”是教育界的一种“懒政”。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分,认认真真履行这一职责方为合格教师。传授学科知识,只是学科教师的任务之一,还有一个义不容辞的任务是“育人”。学生在课堂上违纪,任课老师应该按照班规校纪正常处理和教育,事后可以向班主任简要说明,便于班主任跟上后续工作。这样做才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动辄把违纪学生推给班主任,这样的教师只干了“教书”的活,没有做“育人”的事,是“半个老师”。 同理,班主任把棘手的问题推给政教主任,推给校长,直至最后把学生“遣送回家”,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不作为表现。

如何根治这种“懒政”?首先需要学校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率先垂范,不推卸责任,不找借口把麻烦推给上级和家长,而是在学校大力倡导既重教书更重育人的好风气,真正把育人工作放在首位。其次,需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的育人制度,加强对教师班级管理、培养学生习惯等育人工作的考核。再次,注重教师素养的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优秀的教师绝不会将育人与教书割裂开来,相反,总能“润物细无声”地育人。最后,还需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与教师的“懒政”与不作为现象。

当然,作为教育惩戒的一种方式,笔者并不反对让学生“回家反省”,但前提是,学校和老师必须对违纪学生进行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当然,这种方式得慎用,同时必须考虑到学生个人和家庭实际,若恰好是个“留守儿童”,让其“回家反省”不等于把孩子变成了“流浪儿童”?教育的本质是用爱心与善意“静待花开”,培养并呵护孩子慢慢长大成人,学生犯错违纪,学校应认真地教育,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赶其回家”。

“赶学生回家”,也是学校教育乏力与无能的表现,并涉嫌滥用教育处罚权,最终损害的是教师个人的威信与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为此,笔者呼吁,学校和教师都应主动为学生教育负责,积极作为,抛弃“懒政”作风,树立起“学生违纪,我有责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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