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因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中指定比赛软件,被一家软件商告上法庭。今年4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决认定,广东省教育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了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教育部门因为主办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惹上官司,这在我国还是首例,也为规范技能竞赛提了个醒。
统一竞赛场地,统一竞赛设备,是促进竞赛公平性的基本保证。但是,指定比赛设备不但违反《反垄断法》,而且给职业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是增加职业教育成本。一些商家看中了技能竞赛的市场,千方百计赞助大赛,成为大赛设备指定供应商,然后就可坐等参赛学校前来购买设备。尽管普遍反映,指定的竞赛设备一般价格比较昂贵。但由于参赛学校都想在竞赛中获胜,于是不惜高价购买后,组织选手训练。二是造成资源浪费。有些比赛项目指定的设备不是工业设备,只是教学仪器,花高价购回后,只是为了参赛用,教学用途并不大,平时只好闲置。还有的项目每年指定的比赛设备、软件不固定,每参加一次相同的项目,都需要重新购置,造成新的浪费。三是让大赛更加不公平。往往谁用上指定设备,谁就占有更多获胜优势。一些没有购买指定仪器设备的学校,若觉得大赛不公,就会放弃参赛,大赛就成为少数学校、少数学生、少数企业的游戏,其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受到了挑战。
技能竞赛本来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自从2008年提出“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以来,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它对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校企合作、展示教学成果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但是,一旦组织过程出现纰漏,竞赛被商家绑架,就会影响大赛的公信力,影响技能大赛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知道,技能竞赛的根本目的是引导职业院校重视技能教学,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为产业转型升级培养一流的技术工人。而现有技能竞赛主要还是学校和几家教学仪器设备商家的合作,没有引入生产性企业。职业院校的技能大赛应该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生产,竞赛地点最好能放在企业,在工业设备上真刀真枪进行。而不是在无论竞赛环境、产品精度都无法与企业实际生产技能要求相比的职业院校内部进行。放在企业现场竞赛,还有利于学校强化技能教学,如果达不到企业生产技术技能基本要求,就不能允许学校选派学生参加。
当然,如果某些项目一时无法做到在企业环境中举行比赛,就必须进一步规范竞赛程序。一是规范竞赛技术技能。为保证相同专业的学生都能参加比赛,应该选择通用技术技能进行比试;二是规范竞赛设备。这些通用性设备不仅应该成为学校的基本配置,还要保持它们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避免技能竞赛成为采购设备竞赛。如果确实是一次性比赛需要,应该免费提供给学校训练使用;三是规范设备招标程序。更新竞赛设备时,应该做好充分调查,根据职业教育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坚决制止暴利,及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现象的发生。